2019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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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11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12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13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12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旺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资金用于青岛中洲·半岛城邦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公司为青岛旺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2018-72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更新后)》),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为青岛旺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岛旺洲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9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3.5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3.5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5.5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0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市旺洲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5611746766

3、成立日期:2010年9月

4、注册地点:青岛胶州市香港路与正阳路交界处少海新城服务楼B座1楼101室。

5、法定代表人:王玉林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品房销售与代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8、股权架构如下: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青岛旺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的应付费用。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青岛旺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的应付费用。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81,784.6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77,066.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13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宏晟”)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资金用于惠州中洲同创公寓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公司为惠州宏晟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6日和2017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6-109号公告《关于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中建投信托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且公司同意为中建投信托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为惠州宏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5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3.16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2.7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36.84亿元。其中,惠州宏晟目前已使用2.7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2.7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0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4UTF9R9T

3、成立日期:2016年8月

4、注册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产业园华泰南路2号科技创业中心1号楼610房

5、法定代表人:康卫兵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园区建设、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农业项目投资、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及管养、广告经营、房产租赁、文化活动策划、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土石方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餐饮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如下: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惠州宏晟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惠州宏晟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5《关于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08,784.6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77,066.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