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9-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毅达

B股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34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并由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期,你公司未建立与本所信息披露有效联系,同时也存在管理失序、可能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等风险。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新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目前不掌握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各类公司财产。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尽快核实目前公司财产状况,查明相关印鉴和财务资料等的实际存放情况,并积极采取有效司法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前期,因你公司未能建立有效信息披露联系,我部于2019年1月10日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相关责任人接受监管谈话,自查有关问题,提交整改报告,恢复信息披露秩序。请公司及新任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肃对待公司前期存在的问题,核查原董监高的履职情况,并依法依规追究其因未勤勉尽责对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三、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告,公司目前存在无法如期编制、审议并披露2018年度报告的风险,以及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公司全体董监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全力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努力保障2018年年报按期披露。

四、你公司目前仍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暂停上市风险、无法披露年报的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公司治理风险等。请公司全体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并积极采取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系信达证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股东权利由信达证券行使,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信达证券提名的6名董事。根据前期公告,信达证券没有借壳上市公司的计划;同时,信达证券也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或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请信达证券严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规定,履行控股股东义务,支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