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大周期和行业小周期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及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甄选定向增发项目对基本面改善预期较大、同时估值相对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定量分析将综合各类定价指标(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和回报指标(资本回报率、资产收益率等),并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动态变化对实施定增项目的企业开展全方位评估。基于定量筛选的结果,本基金将借助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平台和产业投资平台,多维度调研并采用立体投资分析体系,从定增公司管理层的能力和人品、定向增发项目目的、定向增发对象结构、定向增发项目类别等多方面,全面分析定增项目与上市公司主业的协同性以及对其基本面改善所能贡献的边际收益,把握定向增发相关投资机会,选择出优质的股票作为基金的备选标的,制定投资方案。具体而言,本基金重点关注以下三类公司,全面挖掘定向增发相关投资机会。

1)正在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将全面分析正在实施定向增发公司的基本面情况,结合市场未来走势进行判断,从战略角度评估本基金参与该定向增发项目的预期中签情况、预期损益和风险水平,积极参与风险较低的定向增发项目。在本基金所参与的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基金将根据对该股票内在投资价值和成长性的判断,结合对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2)实施定向增发后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定增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

对于已经实施定向增发且定增股票尚处于锁定期的上市公司,当其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之间出现倒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基于扎实的基本面研究,从中遴选出价值被低估、基本面优秀的上市公司买入并持有其股票,耐心等待其价值回归。

3)即将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项目自预案公告开始至成功实施历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管机构等几个环节的审议批准。已经发布公告表示即将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一般具备较强的基本面改善的预期或较好资产注入的预期。本基金将在研究其定增意图、基本面改善状况或注入资产质量等因素的前提下,精选基本面和安全边际双优的定增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市场尚未充分预期的时候前瞻性地投资,等待市场充分预期甚至过度预期时卖出。

(2)其它股票投资策略

在定向增发策略之外,本基金还将基于对经济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竞争优势和估值体系的分析,综合运用价值策略、成长策略、主题策略和周期策略等策略,构建多样化投资组合。

1)价值策略

价值策略的核心在于寻找定价低于合理市场价格的股票并等待价值回归。虽然从长期来看市场是“称重器”,但短期内也会不时呈现出“投票机”的特征。由于市场风格压制或预期偏差,在一段时间内某些股票的股价可能出现大幅低于合理市场价格的情况。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这类股票的基本面,全面评估其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以及造成较低股价的原因,并评估公司合理价值、研究和分析股价回归催化剂因素,买入合适的标的并耐心持有,等待价值回归。

2)周期策略

周期策略重点关注行业出现的拐点性机会。通过对产能、产量、价格、库存的研究,判断行业景气变化所处的阶段。结合供求趋势、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在行业景气向上的拐点出现之前进行投资,等待行业景气兑现带来的股价上升。

3)成长策略

成长策略重点在于投资处于高成长阶段的新兴产业,同时警惕成长性高的新兴行业所伴随的高风险和高估值。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的深入研究,对行业景气趋势进行确认,并通过对行业格局、核心技术、公司盈利模式的研究,遴选出该行业中竞争优势强、潜在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结合估值指标,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投资。

4)主题策略

主题策略侧重于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政策主导、经济结构变化出现的各类投资主题,并投资于那些受惠于投资主题的上市公司。一方面,从经济改革、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多方面探究产业结构或企业运作模式根本性的变化趋势,挖掘具有中长期效应的主题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投资价值的主题机会,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主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关键驱动因素,分析企业对投资主题的敏感性及获益水平,精选个股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作为资产配置原则,采取久期调整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个券精选策略,以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研判,形成对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目标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2)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各市场、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流动性及信用风险,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在确定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特点,进一步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可能的变化形态,进而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4)个券精选策略

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市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的市场覆盖、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国债券总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综合考虑到本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情况和指数的代表性,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的加权平均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

根据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2018〕1号),该公司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等多种行为,已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完毕并依法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信息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证券/期货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相关账户开户和维护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