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制品、煤炭、天然气及煤层气等生产经营,拥有“煤-焦-气-化”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产品为:煤炭、焦炭及化产品、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等。
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区域为华北、华东、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综合实力较强、走循环经济道路的大型煤焦气化联合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汾西太岳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C1000002014121210136705号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煤、1#2#,生产规模2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为37.414平方公里,工艺流程为井下机械化开采原煤并洗选,销售模式为直销。根据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截止2018年末,保有资源储量10509.12万吨。除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外,汾西太岳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煤矿采矿权均未抵押和查封等。汾西太岳地质测量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资源储量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东于煤业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C1400002009121220046804号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煤、03#-9#,生产规模15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为16.8506平方公里,工艺流程为井下机械化开采原煤并洗选,销售模式为直销。截止2018年末,保有资源储量27191.17万吨。除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外,东于煤业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东于煤业地质测量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资源储量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锦富煤业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C1400002009111220041782号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煤层03#-09#,生产规模18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井田面积为19.4765平方公里,工艺流程为井下机械化开采原煤,销售模式为直销。根据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截止2018年末,保有资源储量32157.38万吨。除2018年公司收购锦富煤业之外,锦富煤业最近三年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2018年至今煤矿采矿权均未抵押和查封等。锦富煤业地质测量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资源储量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焦市场形势良好,公司紧紧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生产任务为核心,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效益为重点,以强化管理、推进安全环保、转型创新、制度落实为抓手,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形成了从煤炭、焦化、天然气到氢燃料电池汽车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体系。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4,656.38万元,比上年增长23.7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9,720.19万元,比上年增长71.55%。
1.生产经营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煤炭、焦炭及化产品等仍然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抓住市场向好的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产任务为核心,精心组织产运销高负荷均衡生产,优化生产强化管理,提升煤焦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全焦生产量为659万吨,比上年增长6.1%。报告期内煤炭原煤生产量为529万吨,比上年增长37%。在生产运输、原料监管和科学配方中保证产品质量可靠,满足客户要求。公司在煤焦行业循环经济发展中趋于前列。
2.安全环保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和绿色发展理念,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狠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设施落实。安全环保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机制、高效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环保政策和要求,重拳控污治污,组织、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确保人员、措施、材料到位,实现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和环保达标。
3.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深耕 “煤-焦-气-化”产业链,推动焦炉煤气清洁化利用,建成投产云锦天然气项目;建成润锦化工天然气项目,预计今年上半年可投入生产。相关项目预计可成为省市天然气重点贡献企业,也可为公司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助于打造公司新一代的节能环保成长性产业。同时按照山西省政府焦化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推进了公司子公司华盛化工新型焦化项目一期工程,有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占领工艺技术的制高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并购年产能180万吨的锦富煤业,弥补了公司产业链中炼焦煤不足的短板,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内部管理基础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深化管理基础,加强市场调研和供应链管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提升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现场管理和设备技术管理。制订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企业找差距,补短板。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细化考核,根据任务完成和考核结果整体增加了员工薪酬,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招收高素质员工并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班,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素质。
5.转型创新加快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业升级发展的同时,加大力度推动转型创新发展项目落地。公司紧跟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根据公司“一点(整车制造)、一线(燃料电池上下游产业链)、一网(加氢站网络)”的总体规划,在氢能领域进行全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控股了国内最大的氢燃料电池客车企业飞驰汽车,为公司在氢能应用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与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州鸿锦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投资拓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环节,致力于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技术自主化、产业化,打通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实力的氢能产业集群,为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业务板块在炼焦过程中焦炉煤气富含50%以上氢气,在低成本制氢和发展加氢站等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飞驰汽车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生产氢燃料电池客车首次实现出口的公司,氢能电池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已成为公司的战略优势。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合作研制开发的“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中试技术”暨电容炭的研制开发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中试线已经建成投入运行,实现批量持续生产,产品技术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受到专业人士的高度评价。目前正在进行终端组装评测等工作,预计项目建成后将填补国内空白实现电容炭的进口替代。同时公司与国内顶级机器人研发机构合作研发煤矿井下和焦炉智能机器人,实现无人值守和智能化作业,提高安全水平和工作效率。
6.股权激励首次推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实施了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34,460,000股,93名中高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获得了股权激励。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2、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19年3月4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姚俊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68,783,714.8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7,201,927.1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5,932,346.34元。由于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和安排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09。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0。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并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并通过《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8、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10、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11、章程修正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9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19年3月4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68,783,714.8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7,201,927.1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5,932,346.34元。由于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和安排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09。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0。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8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19年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为81,033万元,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总金额为255,765万元。
2018年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租赁总金额44,984.8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总金额198,583.16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前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 避对此议案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名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贯中大厦
注册资本:39,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俊良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焦炭、化工产品(国家控制除外)、建筑材料、陶瓷、机电产品(除小轿车)、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矿粉、球团、白灰、石粉、合金、耐火材料的销售。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01,207.48万元,净资产2,505,853.2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44,298.89万元,净利润659,742.03万元。
2、关联关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名称: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吕梁市交城县段村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杰
经营范围为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电杆及其铁附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砼预制构件并提供相应售后技术咨询服务;生产与销售各类水泥制品;水泥制品、砼预制构件安装、技术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708.26万元,净资产10,861.49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730.16万元,净利润5,389.31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名称:交城美锦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锦彪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蒸汽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8,649.87万元,净资产-125.6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376.65万元,净利润-65.58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名称:山西聚丰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A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四德
经营范围为煤矿机电产品、防爆电气产品、配件、支护材料的制造、销售,煤矿机电设备修理及井上井下设备安装,机电设备修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1,344.28万元,净资产19,130.6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159.15万元,净利润3,095.50万元。
2、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五)名称: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宽
经营范围为洗煤、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许可经营的在许可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3,922.30万元,净资产-77,751.7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595.09万元,净利润-6,423.08万元。
2、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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