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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2019-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工作量较大,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22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组事项后续审批程序尚未履行,审批结果及审批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于2019年3月14日、3月1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2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87.07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3.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正在推进向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互娱”)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英雄互娱,公司为吸收合并方,英雄互娱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英雄互娱将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为存续公司,将承接(或以全资子公司承接)英雄互娱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英雄互娱的全体股东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与英雄互娱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存在未清偿债务。汉桥机器厂已同相关债权人初步达成纾困和债务重组方案,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管等核心人员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债务重组基金,控股股东债权人以其持有的债权向债务重组基金出资;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债务重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汉桥机器厂将其持有的158,289,319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债务重组基金,作为对债权人债务清偿和收益的保证,以化解其债务危机。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业绩快报中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