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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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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9版)

2019-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及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

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货运代理

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8年完成货运代理箱量1,284,593TEU,青岛口岸代理船舶经营人26家,各口岸公司共代理船舶经营人37家。目前在青岛港提供集装箱班轮运输的主要班轮公司约为30家左右。根据山东省国际货代协会官方统计,青岛口岸2016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206,310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268,378TEU,市场份额为5.15%,排名第四;青岛口岸2017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472,814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304,173TEU,市场份额为5.56%,排名第四;青岛口岸2018年货运代理出口集装箱总量约为5,715,042TEU,公司货运订舱代理出口量为381,834TEU,市场份额为6.68%,排名第三。货运代理业务规模及市场排名稳步提升,市场空间巨大。报告期内,公司在青岛口岸货运代理出口标箱量(不含签单代理量)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TEU

数据来源:山东省国际货代协会

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订舱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公司货运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签单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公司较多,青岛市约有数千家,但大部分规模较小、竞争能力及综合能力较弱,缺乏明确的优势。随着市场对物流公司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小微物流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需求。此外,同行业大部分物流公司均采用普通的信息服务公司提供的业务软件,功能简单,可变性较差,越来越难满足进出口贸易商对物流各项服务、信息支持等要求。本公司货运代理板块凭借强大的IT研发能力,整合现有的订舱客户及船舶经营人资源,与许多知名客户包括鲁西集团、海尔集团、沃尔沃配件、海马汽车、郑州东风汽车等,同行业其他物流公司包括中国外运、中国外代、捷丰储运、远洋大亚都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往来,提升市场占有率,创造与同业差异化的服务,推动货运代理业门槛的提高。

(2)场站

公司场站业务板块起步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凭借强大的信息化优势发展迅速,在青岛、天津、宁波等口岸拥有位于港口码头前沿、地理位置优越的集装箱堆场91.72万平方米,仓库5.52万平方米,具备日堆存集装箱11.50万TEU的能力。公司场站业务整体表现出良好的上升势头和成长性,业务增长速度在各口岸均位居前列。

公司青岛口岸场站业务开始于2007年6月,近年来公司业务排名始终位居前列,业务发展预期较为稳定。其中,2018年在青岛口岸场站中出口标箱业务量为314,702TEU,市场份额为5.51%;2016-2017年,公司在青岛口岸场站出口箱量的排名如下表所示:

2017年青岛口岸主要场站出口箱量排名

单位:TEU

数据来源: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2016年青岛口岸主要场站出口箱量排名

单位:TEU

数据来源: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天津口岸场站业务开始于2007年9月,近年来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稳步提升。至2016年,公司在天津口岸的场站业务市场份额已达到7.83%。2017年、2018年,公司在天津口岸的场站业务市场份额分别为12.00%和12.20%。2016-2018年公司天津口岸场站出口箱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TEU

数据来源: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3)船舶代理

船舶代理板块依托公司现代综合物流架构的整体优势,以及货运代理、场站、沿海运输和项目大件物流等板块的带动和支持,与各板块联动互动。船舶代理基于业务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理念,业务量、业务水平以及行业地位保持平稳。根据青岛港集团提供的数据,2018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610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五名,代理支线船舶722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2017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712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五名,代理支线船舶679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2016年公司青岛口岸代理干线船舶749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四名,代理支线船舶621艘次,位居青岛口岸第一名。目前,公司代理船舶总量已经稳居青岛口岸公共代理前列。

船舶代理板块是公司历史最悠久的业务板块。由于进入市场较早,公司积累了大批稳定的船舶经营人客户。目前,公司已与达飞轮船、长荣海运、高丽海运、兴亚船务、汉堡南美、德翔海运、海洋网联等多家全球知名船舶经营人建立了长期紧密的代理合作关系,共代理地中海、美西、中南美、西非、澳洲、东南亚等30余条航线。公司根据船舶经营人的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专业化的特色服务,凭借良好的服务质量以及多年的经验积累,得到了船舶经营人的高度认可。公司的服务网络也以青岛为起点,拓展延伸到烟台、威海、日照、连云港、大连、天津、宁波等多个口岸。

公司船舶代理板块2016-2018年青岛口岸代理船舶经营人明细如下:

(4)沿海运输

公司沿海运输板块在过去11年的时间里,完成了由单一的外贸内支线承运人到可提供内外贸同船运输及物流链上下游完备服务的综合海运公司的转型,逐渐建立了以山东半岛、环渤海湾经济圈为中心,涵盖宁波以北10个沿海港口的综合海上物流配送网络,目前共运营14条航线。2018年,公司实现青岛港外贸内支线集装箱中转箱量占比达41.39%的佳绩,是北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外贸内支线承运商之一。公司沿海运输板块的服务网络及青岛港业务量如下所示:

单位:TEU

数据来源: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

注: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即原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

(5)项目大件物流

公司项目大件物流业务主要以承接国际间门到门工厂搬迁业务为主,项目物流中心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总承包物流的经验,拥有众多从业十年以上、经验丰富的项目大件物流专家。2010年,根据业务发展和公司业务架构调整的需要,公司配备了法国进口尼古拉斯液压轴线平板车,单件设备运输能力超过2,000吨,运输能力达到国内同类企业的前列。目前,项目大件物流板块拥有进口法国尼古拉斯轴线自行式液压组合模块及驱动模块单元、国产上海水工轴线液压组合模块(可实现与尼古拉轴线拼接组合)、进口重型奔驰牵引车头及配套桥式梁、凹型货台等设备、多台牵引车以及多功能车板。专业化运输设备将国际工程物流与国内大件运输有效结合,使公司具备了在工程物流领域与国内顶尖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近年来公司完成了20余个国内外大型工程物流总承包运输项目。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大型设备运输施工规范》(SH/T3557-2015)的主编方之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执行及已完成的代表性项目如下:

代表性工程及大件运输项目明细表

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目前我国具有大件运输四类资质的企业大约400余家,具备电力大件运输资质的企业270余家,其中民企占比较高,而同时拥有大件运输装备又具备国际工程物流能力的运输企业屈指可数。公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中远海运物流、中国外运等为数不多的几家企业。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2,946.26万元,净值为24,401.1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各类固定资产的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1、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四艘船舶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4处房产,其中3处拥有房产证。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有1处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房产已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中创大厦为本公司和土地共有人青岛中天恒物流有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行投资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本公司正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中创远达配套楼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建工程竣工后至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书中间需涉及较多环节,中创大厦已于2016年5月23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已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及备案;已于2016年10月8日完成测绘竣工验收已于2016年12月6日完成规划验收;已于2017年1月23日完成人防竣工验收;已于2018年3月22日完成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备案;已于2018年5月21日完成建设局备案程序。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目前尚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发行人在中创大厦未经环保、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即投入使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鉴于中创大厦目前已通过环保、消防等各项验收,且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因该等不合规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因此上述问题不会给发行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造成实质性障碍,中创大厦的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完毕,不会对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共承租50处面积合计约48,755.08平方米的房产,8处面积合计约为621,900.89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办公和仓储,其中:

①上述房产及土地,发行人已提供出租方持有的所有权证书等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房产、土地的相关文件,或出租方虽未提供产权证书,但已提供房屋租赁备案文件,证明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租赁房产。

②本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共计有27处未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责任者补办租赁备案手续,并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19号)等相关规定,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未因上述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而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此外,就本公司租赁物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及控股股东中创联合出具承诺函,负责赔偿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权属存在瑕疵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所造成的损失。因此,上述租赁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对本公司合法使用租赁房产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5宗,面积共计202,434.1平方米,均以出让方式获得。

上述土地中第1项为按份共有,其中本公司占比86.14%,青岛中天恒物流有限公司占13.86%。第3、5项土地已经办理抵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真实、合法、有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占有并使用相关土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除已披露的土地抵押情况外,本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相关土地抵押的设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商标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5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3、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专利权共计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三)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本公司目前已取得实际开展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及许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其分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资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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