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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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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纪源科星”)持有公司股份7,11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2018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纪源科星自2018年11月30日开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截至2019年3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2,064,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3/18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8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纪源科星”)发来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计划详见公司2018-097号公告),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纪源科星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64,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纪源科星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纪源科星持股比例减至4.88%,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还需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廊坊市广阳区龙河及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河、九干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龙河及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河、九干渠)设计施工总承包

2、中标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第三方审计的工程审定预算的97%(备注: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为8,905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5、建设内容:本工程以龙河(广阳段)、九干渠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目标,实施污水处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处理规模4万t/d(每日进入水系的水量),其中龙河3万t/d,九干渠1万t/d。

6、项目工期:105日历天

7、招标人: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

8、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

2、最近三年招标人与公司的业务情况

公司与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签订合同。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果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正常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和EPC业务服务领域的竞争力,继续扩大公司在京津冀区域的业务规模,将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还需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持股份

股票代码:603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40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陕西南路288号环贸二期28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持股份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中持股份于2018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纪源科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66,7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18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和第四节披露的减持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于立峰_____

2019年3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于立峰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