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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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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512,0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和谐的、有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

公司是一家专业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防护产品等产品的科技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参与终端品牌客户产品的研发环节,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材料选型、产品试制和测试、批量生产、及时配送、后续跟踪服务等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公司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切、转贴、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良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华为、小米、谷歌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公司与上述知名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2018年度的经营目标和任务,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技术研发、精细化管理,精诚团结,攻坚克难。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稳步增长。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65.03万元,同比增长11.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0.90万元,同比增长27.3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8元,同比增长23.21%。

1、新客户开发取得良好进展

公司秉承“求实创新、开拓进取、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一家和谐的、有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为有效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新客户市场开拓力度,本年度新增了多家客户的合作。通过与其建立的密切合作关系,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获取更多的产品订单,提高了产品市场占有率。

2、研发体系的建设提升了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密切追踪最新技术及发展趋势,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加快产品创新;积极培养和引进了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人才,进一步提升了研发队伍的创新能力。

3、内控体系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制度建设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内容涉及人事、危险处置、生产计划等,达到了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管理理念,公司管理逐步进入了科学管理的轨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升。

4、严控成本,增效降耗取得阶段性成果

面对今年的经营形势,公司在抓经营创收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2018年公司通过对自动化车间的线体重新布局设计,材料回收技术的运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9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对外报出《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收购土地及房产等重大事项,履行了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总经理在各部门的协助下,团结员工奋力拼搏,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攀升。同时,在新客户开发、内控体系健全、加强成本控制、产品技术革新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同意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对外报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确认公司于2018年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为113.71万元,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同时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均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荆世平、荆天平、荆京平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对外报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8,961,907.2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54,319.71元。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302,40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4月17日(周三)下午14:3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召集和主持,采用现场会议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对《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及结果的严格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秉持着对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机构各类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构建了包括会议监督、履职监督、外审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日趋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年期间,公司与关联企业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民利益的情形。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以及日常对公司内控事务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内控缺陷及异常事项,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运作良好。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以及专业性,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8,961,907.2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54,319.71元。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302,40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2018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18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18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现营业收入500,650,252.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1%;营业成本255,330,851.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09,016.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37%。

二、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648,479,351.46元,较期初余额增幅22.77%,其中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增幅21.19%,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增幅28.13%,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57.19%,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2.29%,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增长所致;

(3)存货: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23.52%,主要系期末备货减少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21.77% ,主要系新增设备及子公司购买厂房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52.33%,主要系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2274.81% ,主要系新增子公司厂房的装修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42.02%,主要系期末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与之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2018年负债总额99,558,873.53元,较期初余额降幅5.45%,股东权益合计548,920,477.9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9.80%。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其他应付款: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余额减少85.04%,主要系本期押金及保证金退回所致;

(2)递延收益:期末递延收益较期初余额增长809.7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盈余公积:期末盈余公积较期初余额增长116.29%,主要系本期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较期初余额增长91.53%,主要系本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四、利润表分析

单位:元

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26,009,016.04元,较上期同比增加27.37%,各项目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11.41%,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30.35%,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3)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长5.5%,,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133.88%,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收益增长所致;

(5)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同比增加8.1%,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同比增加141.86%,主要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交割远期外汇合约形成的投资损失;

(8)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同比减少56.11%,主要系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元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1,107,691.09,各项目主要增减变化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2.20%,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相应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1.12%,主要系支付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增长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1.78%,主要系上年同期分配股利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1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程序和披露的相关规定,2019年3月19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对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以及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恒铭达”或“公司”)于2018年与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3.71万元,包括关联采购产生费用67.42万元,关联租赁产生费用46.29万元。根据上年实际情况和2019年度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9年度惠州恒铭达与惠州包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40万元。

关联董事荆京平女士、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13.71万元,未超过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发生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9年度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9年度惠州恒铭达与惠州包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荆怡

注册资本:1359.87023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瓦楞、纸箱、纸托;国内贸易。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瓦楞、纸箱、纸托;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荆京平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18年度营业收入2,810.60万元,净利润374.71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62.98万元,净资产1,539.99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一定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惠州恒铭达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惠州恒铭达的独立性。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独立董事对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确认意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铭达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恒铭达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2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18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积极可行的建议和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2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8,961,907.2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896,190.7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88,603.1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54,319.7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302,40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稳步发展中,公司自身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因此,此次分红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讨论,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已达到《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的条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2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5:00至2019年4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 年4月10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0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2019-0015)。

三、 提案编码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9年4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7

2、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 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3月20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独立董事徐彩英女士、财务总监张晓娟女士,保荐代表人王培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18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3月19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将拟确认和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经过详细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预计得出,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且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2018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工作,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精神。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予以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彩英 刘海山 曹征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