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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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上海环境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公司始终致力于在中国快速增长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城市污水处理处置领域,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2大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和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全产业链、全方位、全过程为城市管理者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1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4个,分布在上海、奉化、新昌等地。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市政污水
市政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7个,分布在上海、成都两地。
(二) 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PPP、T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模式是PPP模式的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 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垃圾贴费采用“按月(季)结算,年底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即次月(季)结算上月(季)处理费,当日均处理量低于最低年日均处理量时,按最低日均处理量结算;当日均处理量高于最低年日均处理量时,按实结算;满一个服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对上年处理量进行汇总清算,结算上年度营运费用,多退少补。
(三) 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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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可以看出,国家宏观政策大力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生态文明写进宪法,未来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空间很大。《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要求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政策,有利于明确公司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此外,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焚烧厂等级评定工作的常态化,持续强化了焚烧设施的监管。在社会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的大背景下,进一步严格化、公开化、法制化的政府监管已成为行业共识。据此,公司将对接政策要求,提高精细化引领的标准化建设管理能力和智能化运营管理能力,并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示范标杆为目标打造垃圾处理设施,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
(2)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垃圾产量和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焚烧逐渐成为主要处理方式。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因地广人稀,现阶段以投资规模较小的填埋为主要处理方式。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尤其是焚烧处理)不断增加,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2、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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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标准要求越来越严,城市污水处理市场从新建热潮逐步转向运营优化。据此,公司将积极构建“云”数据库,实时掌握管网建设、运营、养护的定额数据,实现单个独立污水厂运营管理模式向“片区运营+厂网一体化”模式转变,提高精细化运营管控能力。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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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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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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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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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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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3亿元,同比增加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亿元,同比增加14.2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0.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2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2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12家子公司,分别为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若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拟对《投资管理制度》制度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359339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274,647,651.85元,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7,848,296.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842,553.72元,扣除2017年度现金分红56,173,868.4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45,479,526.06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鉴于公司暂时不具备实施高送转的条件,为了适度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启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启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民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启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支付2018年度财报审计费用19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6万元,合计230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组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事业部的议案》。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威海市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栏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年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2019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359339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274,647,651.85元,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7,848,296.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842,553.72元,扣除2017年度现金分红56,173,868.4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45,479,526.06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鉴于公司暂时不具备实施高送转的条件,为了适度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婧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股东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5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修改后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原第十一条:
战略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战略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修改后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2、原第十二条:
战略工作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修改后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3、原第十八条:
战略工作小组成员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需要回避的事项除外),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
修改后第十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成员可以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需要回避的事项除外),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十条删除 :
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投资业务,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决定。公司董事会审批前,原则上应经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2、原第十一条起条款序号前移。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启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
一、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建设费用、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4、发行期限及品种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除可续期债务融资工具外,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
6、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
二、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决定本次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在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之内有效。
三、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须获得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19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股东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张春林先生向公司监事会辞去所担任的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张春林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的监事尚未选举生效前,张春林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辞职生效后,张春林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婧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张春林先生自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王婧女士简历
王婧女士,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山东籍,本科学历,会计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
王婧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海环境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的在手订单在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公告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中所示的基础上,新增了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750吨,总投资额约3.77亿元;新增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总投资额约19.8亿元;新增崇明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总规模30t/d。
据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18年全年累计发电量231,774万度,同比增长9.74%;上网电量194,349万度,同比增长9.74%。公司2018年全年各区域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已结算电量见下表:
■
公司2018年全年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56,819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55.67万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水务分公司下属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上海和成都两地,2018年全年合计处理上海市政污水149.23万吨/日,平均水价为0.629元/吨;合计处理成都地区市政污水6.44万吨/日,平均水价为0.551元/吨。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9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700号新江湾城文化中心一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9日
至2019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于2019年1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上述第2-9项议案于2019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0、11项议案于2019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会将以上全部议案内容及会议议程等内容编辑成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二)登记地址: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三)登记手续: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应带好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登记的还应同时出示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应带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请与会股东谅解。
(三)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881号4楼邮编: 200336
电话:(021)52564780传真:(021)62623121
联系人:张春明 刘抒悦 顾叶妍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2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上海环境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材料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