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9】第5-00042号),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3,667,035.51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6,571,583.53元,减去2018年已分配2017年现金红利20,694,379.12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2,210,168.90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2,210,168.90元以2018年期末总股本82,7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5元(含税),合计派现20,694,375.00元,剩余131,515,793.9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和油品业务。

1、公司是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的地方电力企业,同时拥有电厂和电网实现“厂网合一”,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装机总容量37.76万千瓦,包括五个主要水力发电厂: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梧州京南水电厂,合计年平均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左右。电力销售区域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的灵活格局,拥有较稳定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主要供电营业区包括贺州市三县两区以及梧州市部分直供用户。公司售电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的自发电量目前仅能满足供电区域内部分供电需求,需保持一定的外购电力。2018年公司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同比偏少(属正常年份,前几年属超设计丰水情况)。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6.34亿千瓦时(含小水电),比上年减少7.37%;售电方面,公司全年售电量为38.9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加3.07%;发、售电量差为外购广西电网、湖南电网及附近区域小水电电量。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积极开拓增量配电网业务,主动参与市场竞争交易,拓展公司售电业务发展空间。目前公司已经在广西、广东、陕西等地布局成立售电公司。

2、公司油品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平台,与全资子公司桂盛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桂胜公司、恒润石化、恒润筑邦石化公司等初步形成了集生产加工、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贸易、供应链一体的成品油业务链。广西永盛拥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以石化能源产品为主,统筹石油产品、化工产品、煤炭三大板块的协同发展,集生产、仓储、成品油批发经营、化工产品销售、煤炭销售、加油加汽充电站建设运营及供应链为一体,并依托作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石油等公司外采供货商的平台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成品油批发贸易业务,并与山东地炼以及国内其他大型炼厂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已经全面覆盖了石化产品生产加工、批发贸易、仓储物流、加油站建设运营等环节,石化产品全产业链已初具规模。公司通过有效整合子公司油品业务资源,通过向上延伸炼厂、向下建设仓储油库和加油站,实现全产业链的贯通连接,逐步建立自主品牌,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油品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水平。

(二)行业情况说明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

2018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口径发电量69,9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新一轮电改试点实现全覆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加快实施并在部分地区取得突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广西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去产能、去库存、降杠杆等改革措施取得显著成效,钢铁、铝等工业品价格回升,广西境内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增长较快,电网统调负荷攀升,用电量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势头。

公司作为具有长期从事发供电业务一体化经营业务的地方电力企业,同时拥有电厂和电网,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是已上市公司中少数拥有“厂网合一”的电力企业。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营业务,受自然天气状况影响,公司全年特别是枯水期需外购电量满足供电范围内的用电需求。公司电力销售区域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的灵活格局,拥有比较稳定的用电客户群,市场相对稳定。公司供电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存在广西电网和部分小型水电生产企业,形成与公司竞争的局面。

2、油品行业

2018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呈现倒“V”形走势,带动国内汽柴油限价多次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市场成交量减少,油价中枢同比已经升至中位水平,主营单位库存较高位且采购不强烈,市场群体观望较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拥有商务部核准的成品油批发特许经营资质,为公司的油品业务平台,也是全国唯一一家既入围中石油东北集采、又入围华南中石化、全国中化、中海油四桶油外采供货商的油贸企业,目前是华南成品油市场的主要供货商。广西永盛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发挥公司钦州港油品保障基地的优势,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对外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河南恒润石化公司的油品加工、所处区位及铁路运输优势,搭建多元合作平台,扩大营销网络,逐步打开内陆地区油品交易市场,形成全国性的销售渠道。广西永盛深耕华南、西南地区的加油加气站网络建设,通过控股、参股、加盟、业务合作等形式布局加油加气站,已形成以“永盛石化”为品牌的加油加气站的终端销售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及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已完成付息工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1155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1156号),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1桂东01”债、“11桂东02”债、“16桂东01”债、“16桂东02”债“AA”的债券信用等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公布。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6.34亿千瓦时(含小水电),同比减少7.37%;完成财务售电量38.9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0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3,318.02万元,同比增长16.48%,其中电力销售收入160,593.69万元,同比增加3.59%,油品业务销售收入986,317.27万元,同比增长17.28%。全年合并实现营业利润12,771.42万元,同比增加0.22% ;实现净利润6,849.77万元,同比增加7.97%;每股收益0.0827元,同比增加7.9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64%。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自发电量减少致发电利润减少,导致公司2018年度发电业务日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减持国海证券股票获得约1.18亿元投资收益,广西永盛、桂盛等公司的油品业务结构调整取得实效,毛利率提高,全年实现净利润7,053.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9.14%,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二十六家,与上年相比增加子公司十家。具体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秦敏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19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9】第 5-00042号),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3,667,035.51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6,571,583.53元,减去2018年已分配2017年现金红利20,694,379.12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2,210,168.90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2,210,168.90元以2018年期末总股本82,7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5元(含税),合计派现20,694,375.00元,剩余131,515,793.9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从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发生除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从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该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见附件。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8年度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5-00043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于上述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盛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桂盛公司的发展,根据桂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桂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桂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梧州桂江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梧州桂江电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电力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西点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西点电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同时,西点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天祥公司的发展,根据天祥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天祥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天祥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建筑产业业务,支持建筑产业化公司的发展,根据建筑产业化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建筑产业化公司开展建筑产业业务。同时,建筑产业化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建筑产业化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19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6票赞成(关联董事秦敏因在关联方任职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将下一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支付担保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业刚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的土地、办公场所、门面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经查,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

●本次担保额度:为广西永盛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永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825.27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永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广西永盛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50,825.27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秦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

住所:钦州港金海湾花园海名轩、海逸轩三单元1505房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193,695.18万元,净资产22,540.45万元,负债总额171,154.70万元,资产负债率88.3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46,359.12万元,净利润6,752.39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西永盛营业执照;

3、广西永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盛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桂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桂盛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桂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桂盛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桂盛公司的发展,根据桂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桂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8号1栋D单元第十五层1506号房

经营范围: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白油、润滑油、煤炭、焦炭、矿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2、被担保人桂盛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桂盛公司总资产96,033.08万元,净资产5,410.24万元,负债总额90,622.84万元,资产负债率94.37%,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6,734.54万元,净利润435.16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桂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桂盛公司营业执照;

3、桂盛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7,4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7,4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梧州桂江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梧州桂江电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任才辉

注册资本: 9,200万元

住所:梧州市西堤三路19号4层418号商务公寓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发电厂;水电站管理、维护;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2、被担保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总资产36,384.18万元,净资产22,311.29万元,负债总额14,072.88万元,资产负债率38.68%,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094.37万元,净利润2,158.86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梧州桂江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梧州桂江电力公司营业执照;

3、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电力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业务,支持西点电力公司的发展,根据西点电力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西点电力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西点电力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02年07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曹晓阳

注册资本: 1,800万元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25幢1楼1号

经营范围:送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

公司持股比例:51%。

2、被担保人西点电力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西点电力公司总资产40,180.24万元,净资产21,134.12万元,负债总额19,046.13万元,资产负债率47.40%,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6,536.82万元,净利润3,570.22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