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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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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同时,西点电力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西点电力公司营业执照;

3、西点电力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天祥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天祥公司的发展,根据天祥公司申请,2019年度公司拟为天祥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02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潘汉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6号上海街C区第3层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对市政工程、能源产业、旅游业、食品业、自来水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天祥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天祥公司总资产39,788.01万元,净资产8,653.59万元,负债总额31,134.42万元,资产负债率78.25%,2018年尚处于建设期,无收入。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天祥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天祥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祥公司营业执照;

3、天祥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7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20%)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20%的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建筑产业化公司各股东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或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支持建筑产业化公司发展,根据建筑产业化公司及各股东约定,由建筑产业化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20%)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能斌

住所:贺州市生态产业园正润大道1号

经营范围:建筑构配件生产及销售等。

建筑产业化公司是由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于2016年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20%,为参股股东。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建筑产业公司总资产8,396.27万元,净资产7,765.64万元,负债总额630.62万元,资产负债率7.5%,该公司目前尚未开展业务,尚无业务收入。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建筑产业化公司开展建筑产业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是在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的情形下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8,308.11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7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7,529.5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17%。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建筑产业化公司营业执照;

3、建筑产业化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8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截止2018年12月31日,桂东电力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为38.86亿元。

一、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1、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金额: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19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0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2、提供资金支持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等临时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资金支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批准提供。上述拟提供的资金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资金支持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提供资金支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有需求的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接受公司资金支持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39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秦敏因在关联公司任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19年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200340229B,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12、13楼,法定代表人秦敏,注册资本2.35亿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等。

目前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14,14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该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预计2019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1,757.33万元。

2、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56526133D,住所: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法定代表人:黄宏彬,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开发;发供电及供水工程的设备、材料配件的销售等。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9年本公司各子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人民币125.88万元。

3、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5667828816,住所:广西贺州市电子科技园天贺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宋洪洲,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高纯铝、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纯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等铝加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正润新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正润新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513万元。

4、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35177819Y,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正润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丁波,注册资本:1.4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铝箔产品;电子材料开发等。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桂东电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桂东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23,066万元。

5、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077122946Q,住所:广西贺州生态产业园天贺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丁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铝制品的生产、销售,前述产品以及为制造前述产品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高纯铝块制造技术的研究、设计和开发等。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正润日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日轻高纯铝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租赁标的地址:贺州市灵峰北路11号;贺州市城西路35号,房屋面积合计为1,63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591.07平方米。

(2)交易价格:87,391.26元/年。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结算,公司以转账方式向正润集团缴纳年租金。

(4)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4月26日。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租赁标的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作为办公场所;房屋面积为1,723.08㎡,土地面积为7,152.33㎡。

(2)交易价格:190,772.82元/年。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结算,公司以转账方式向正润集团缴纳年租金。

(4)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4月26日。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租赁标的地址:合面狮生活区、信都镇合面狮厂区;土地面积为69,975.30㎡,房屋面积为13,189.30㎡。

(2)交易价格:1,062,607.32元/年。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结算,公司以转账方式向正润集团缴纳年租金。

(4)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4月26日。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4、公司与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1)租赁标的地址:旺甫变电站;龙圩区龙圩镇林水变电站;信都变电站,土地面积合计25,849.12㎡,房屋面积合计427.5㎡。

(2)交易价格:232,522.61元/年。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租金按年结算,公司以转账方式向正润集团缴纳年租金。

(4)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4月26日。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5、公司各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租金合计为622,800元/年,由公司各子公司(实际承租方)分别向八水公司支付,其中民丰分公司258,720元/年、桂源公司364,080元/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一年一签。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6、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192,000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每月支付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一年一签。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7、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与正润集团全资子公司八水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1)交易价格:年租金总额为444,000元。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

(3)协议签署日期:一年一签。

(4)租赁期限:1年。

(5)生效条件和日期: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8、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9、公司向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力,按照协议约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0、公司向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收取电费。

11、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根据正润集团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的1.5%/年进行测算支付,具体金额按照实际担保时间同比例支付。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均为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力,属于基本的电力用户,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长期向其销售电力,售电量将视关联方的需求量及市场供求状况而定。

2、本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目的为充分利用双方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双方各自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长期存在。

3、本公司各子公司向关联方贺州市八步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生产及办公场所,目的是充分利用对方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有效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综合效益。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4、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是由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原则,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正润集团支付担保费。该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融资的顺利实施。此类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的正常和必要的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并未因其为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损害交易双方的情形。本公司相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2018年度本公司销售关联交易总额为营业收入的1.92%,因此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很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关联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9-040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及子公司于上述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将母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海证券,证券代码:000750)股票自2019年1月1日起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项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会[2018]15号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桂东电力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04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2日

至2019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6《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议案7《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议案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永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2《审议关于为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3《审议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议案15《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9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 梁晟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