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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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14: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海啸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的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董事张晶女士、徐海啸先生、沈晓超女士、陈丹女士、万晓阳先生属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汪超涌先生与前述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为本议案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详情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9年4月3日;

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9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15: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人员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关已获授未解锁的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的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70万股,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各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3、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3、2016年9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9月19日,向符合激励条件的10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07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决策程序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7日、2016年9月3日、2016年9月20日、2018年4月28日、2018年12月7日、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18年度市值仅较2013年至2015年3年市值平均值增长19%而未达到80%增长率的情况和公司近期收到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8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31亿元至3.81亿元,低于原预计的净利润4.1亿元至4.6亿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议,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60,评价标准为不合格(D),标准系数为0,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0。因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1万股,该批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每股回购价格为7.44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定价依据: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各解锁期内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或部分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4、回购注销数量: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1万股,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4,070万股的3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14,139,568股的1.5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14,139,568股变更为801,929,568股。

2、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3、公司将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总计约9,580万元,减少注册资本1,221万元,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影响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行为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涉及人员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关已获授未解锁的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回购注销股份应履行的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根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原因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编号:2019-025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议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15:00至2019年4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9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9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3、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单独计票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温秋萍 付汝峰 电子邮箱:wenqiuping@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3、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3月29日,我单位(本人)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