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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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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洲”)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用于福建绿洲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厦门东江对上述授信提供全额担保。

具体获批产品种类、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厦门东江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项担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洲”)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用于福建绿洲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厦门东江对上述授信提供全额担保。

具体获批产品种类、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厦门东江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项担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运输(含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福建绿洲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91,849,194.26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991,108.48元,净资产人民币53,858,085.78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824,577.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69,351.57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福建绿洲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33,490,426.1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5,765,717.65元,净资产人民币67,724,708.52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933,592.4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866,622.74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持有福建绿洲100%股权,本公司透过厦门东江持有其6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及经营周转,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3,533.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7%,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此次担保为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如下担保:

1、本公司预计新增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文;

2、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批相关担保事宜,并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就与提供担保有关及实行提供担保的一切具体事项作出安排,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已经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江”)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玉清街14#办公大楼3-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废水、废弃、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化工产品的销售;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购销、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

因绵阳东江于2017年底刚设立,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绵阳东江尚未实缴注册资本,因此尚无相关资产、收入及利润。

截止2018年9月30日,绵阳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5,000,000元,负债总额人民币0.00元,净资产人民币5,000,000.00元;2018年1-9月绵阳东江项目尚未建设投产,尚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2、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银危废”)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18日

注册地点:江陵县工业园区荆监公路以西国强大道以北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污染土壤治理修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银危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340,384,537.3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8,142,521.52元,净资产人民币22,242,015.82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500,118.6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33,087.40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天银危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341,234,481.8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5,793,314.65元,净资产人民币25,441,167.20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275,103.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99,151.3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银”)持有天银危废100%股权,本公司透过湖北天银间接持有天银危废60%股权。

3、仙桃绿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绿怡”)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0日

注册地点:仙桃市西流河镇化工产业园发展大道东段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4万元

主营业务: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仙桃绿怡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16,095,676.00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62,556,125.37元,净资产人民币53,539,550.63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仙桃绿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75,500,834.93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1,961,284.30元,净资产人民币23,539,550.63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

4、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江”)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5日

注册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区海滨四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营业务: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东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58,450,234.5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2,938,016.33元,净资产人民币85,512,218.19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448,362.4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600,621.13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江苏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79,607,006.4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7,736,255.07元,净资产人民币111,870,751.37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1,948,598.0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358,533.1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东江”)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3日

注册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

注册资本:美元2,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科学技术的研发、转让;危险废物处置(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南通东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34,144,186.84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47,948.07元,净资产人民币132,096,238.77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南通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136,080,744.36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984,505.59元,净资产人民币132,096,238.77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江”)持有南通东江100%股权,本公司透过香港东江间接持有南通东江100%股权。

6、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

成立时间:2006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铁龙林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873.35万元

主营业务:含锌、含铅、含铜尾矿的处置、销售,工业废水处理、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韶关再生资源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75,739,208.71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69,872,687.02元,净资产人民币205,866,521.69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39,845.7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81,639.24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韶关再生资源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695,036,325.9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04,207,555.38元,净资产人民币190,828,770.59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73,118.4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037,751.1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东江”)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共和居委会办公楼8栋二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营业务: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销售;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宝安东江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511,351,226.32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9,100,259.66元,净资产人民币192,250,966.66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01,852,714.82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1,096,385.40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宝安东江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712,218,386.5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74,021,972.15元,净资产人民币238,196,414.44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5,594,471.7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945,447.7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或本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授信额度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本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3,533.8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7%,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3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召集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 ~ 2019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至2019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日、3日9:00 ~ 11:00,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H股类别股东会

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女士;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12;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9年5月3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