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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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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3.授权董事会于根据本议案第1段批准公司发行新股后,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适当及必要的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手续以实现本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股份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会特定人员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配发、发行及处理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4.就本项特别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项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2)本项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3)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特别决议案赋予董事授权之日。

附件5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推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工作,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子公司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永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权融资计划等各种类型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3、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的产品期限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

5、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6、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及下属子公司,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方式、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担保事项、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地点、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具体申购办法、是否上市、上市地点、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计划管理人、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以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它事项;

3、在董事会或其转授权的人士、下属子公司已就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发行公司债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作出关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下属子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附件6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56亿元。计提的主要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 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公司基于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指标、行业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对历史数据进行了调整,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评估,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20亿元。

2. 存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本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6亿元。

附件7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2018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股东代表监事刘慧先生因其他公务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82,452,462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1,150,567元。2018年年度派发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12元,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042,400元(含税),具体派发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王建新先生、刘慧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零;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金利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555,532元人民币;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颜景辉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545,010元人民币;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卫延先生2018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581,650元人民币。

2019年度,本公司监事的基本薪酬参照2018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执行,并最终由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ESG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18年年度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要求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文本,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并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附件: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本监事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权,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本公司利益,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合理谨慎、勤勉主动地开展工作。

2018年,本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并且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提呈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经审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及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是否维护股东及员工利益等,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监督。本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遵守诚信原则,工作克勤尽职,并真诚地以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使职权。

报告期内,本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也得以有效执行。同时,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并依法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监事会对本公司2018年度各项工作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表示满意,对本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2019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维护股东利益,履行好各项职责。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下属非全资公司)、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2. 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3.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 本次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如下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1. 担保方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2. 担保主体:本授权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下属非全资公司)、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 对各级下属全资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

(2) 对各级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3) 对各级下属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4) 下属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3. 授权范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担保事项时进行审议。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提请授权范围之内:

(1)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5. 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各担保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如构成交易,需另行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要求,包括另行取得股东批准(如适用)。

6. 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0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其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二)鉴于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本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批准本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本授权有效期内:

(1)对各级下属全资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各级全资公司的,对新设各级全资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2)对各级下属控股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各级控股公司的,对新设立各级控股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对各级下属参股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各级参股公司的,对新设立各级参股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担保授权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授权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授权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授权的议案。

此项担保授权尚须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担保授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担保,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运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09万元(未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1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5%,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 — 房地产》的要求,本公司2018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1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概述

2018年,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实现总土地储备为846.11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为753.03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储备146.40万平方米;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281.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40%,开复工面积804.74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4.22%,竣工面积127.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8%;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实现销售面积为181.40万平方米,同比上涨45.82%,销售金额为282.09亿元,同比上涨26.64%,结算面积为90.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2%,结算金额为151.34亿元,同比上涨20.18%。

一、

二、 2018年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平方米

■■

注:1、加“▲”为报告期内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总投资额为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

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和权益面积均为项目竞得时按出让条件计算的数据。

4、权益面积(即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公司所占权益的计容建筑面积。

5、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为项目土地中未开发部分的建筑面积。

三、 2018年房地产经营及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北辰绿色家园B5区商业自2016年8月整体出租给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3、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为项目的经营收入;

4、北辰时代大厦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均包含名门多福百货商业项目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

四、 2018年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56亿元。计提的主要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 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公司基于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指标、行业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对历史数据进行了调整,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评估,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0.20亿元。

2. 存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018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36亿元。

二、 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56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2.计提减值后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 2018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18年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分别增加人民币0.2亿元、2.36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56亿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2.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2.28亿元,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