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马桂验女士持有公司股票9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马桂验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700股(未超过其持股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4%,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高管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马桂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马桂验女士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减持。在减持期间内,马桂验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