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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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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于春红女士简历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青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2012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