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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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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9版)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收购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收购人于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五、收购人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本公司对于境外经营的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确定记账本位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公司下级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及子企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基础。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本公司一般以历史成本计量,对部分金融工具、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弃置费用、职工辞退补偿费用以现值计量。本公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时,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均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本报告期各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四)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下级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下级单位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六)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单位作出让步;

④债务单位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00%(含50.0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00%(含20.00%)但尚未达到50.0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3)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1)金融负债,是指公司持有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公司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公司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2)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其他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公司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

1)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十)套期工具

本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业务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其余套期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5)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其高度有效: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项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00%至125.00%的范围内。

(3)套期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①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预期交易使公司在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③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方法

(1)商品期货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2)在能够反映公司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条件下,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按商品期货套期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关系开始时,公司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进行指定;

2)被套期项目(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上述项目的组成部分)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3)套期工具是公司实际持有的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外的对手方签订的一项或一组商品期货合约的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但不将商品期货合约存续期内的某一时段的公允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

4)套期关系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①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使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而产生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预期随着相同基础变量或经济上相关的类似基础变量变动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②套期比率(即被套期项目的实际数量与用于对这些数量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实际数量之比)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所含风险的失衡,这种失衡会产生套期无效(无论确认与否),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③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商品期货套期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

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在后续处理时,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将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中不超过被套期项目累计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部分作为有效套期部分(以下称为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超过部分作为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在后续处理时,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采购的,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销售的,在该销售实现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如果预期交易随后成为一项确定承诺,且公司将该确定承诺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中的被套期项目,在指定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该确定承诺的初始账面价值;预期交易预期不再发生时,将其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如果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累计金额是一项损失且公司预计在未来一个或多个会计期间将无法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则将预计无法弥补的损失金额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书面形式记录评估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商品期货套期进行调整或终止确认。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账龄分析法

(3)余额百分比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在途物资、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在研品)、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时按不同行业的特点,对生产型企业、贸易类企业等分别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价值较小的,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价值较大的,除有特殊规定的外采用分次摊销法。

6、战略备品备件的摊销和领用

本公司下级核能发电企业确认战略备品备件。战略备品备件,指核电站专用、价值较大、需要专门加工定做且期限较长、可能在主机寿命周期内并未使用且无转让价值、若不储备存在造成巨大损失风险的备品备件。战略备品备件从购入的次月起在15年与核电机组剩余寿命孰短的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制造费用,领用时按摊余价值转入制造费用。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方法和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子企业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承担所使用设备、设施等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按其现值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资产及非企业化管理的医院图书外,本公司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其中核能电力企业按工作量法、其他企业按年限平均法)。

核电企业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核电机组预计总工作量=∑(机组功率×24小时×365天×预计使用年限×负荷因子)

当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已计提折旧]/(预计总工作量-截至上月已完成工作量)

当月应计提折旧额=当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实际发电量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工作量、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进行调整,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00%以上(含75.00%)】;(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00%以上(含90.0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00%以上(含90.0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商标权、特许权及其他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中,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法律规定年限、合同规定年限三者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法律、合同均未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进行调整,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金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费用,在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情况下,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二十二)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三)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下级高危行业企业,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第十九条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本公司下级高危行业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金融、贸易企业,每年200.00万元;核电企业,当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75%;其他企业,当年实际销售收入的0.75%。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司下级单位(股份公司除外)各年度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上缴公司15.00%统筹使用。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项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四)收入

1、本公司及下级企业单位

本公司及下级企业单位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其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下级事业单位

本公司下级一般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经营收入在提供劳务或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凭据时予以确认;对于长期项目的经营收入,根据年度进度予以合理确认。

3、本公司下级地勘事业

单位本公司下级地勘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地勘工作收入、地质成果转让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社会地勘工作

1)实行项目或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项目价款办法的,于项目完成与发包单位进行价款结算并取得发包单位签证认可后,按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已完成项目价款总额确认为经营收入。

2)实行分期结算、项目或合同完成后清算办法的,于各结算期末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项目价款结算时,按本期应结算的项目价款金额确认为经营收入。

3)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项目价款时,按本期应结算的项目价款金额确认为经营收入。

(2)地质成果转让

在地质成果资料正式移交受让方,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

(3)多种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一般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或者劳务、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凭据时,确认为经营收入。

(二十五)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下列三种方法之一:(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二十六)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八)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九)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九)。

(三十一)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的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溢价。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工商营业执照;

2、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收购人关于本次合并的有关内部决议;

4、收购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6、中核集团与中核建集团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

7、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以及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

8、收购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9、收购人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

12、收购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3、收购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收购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6、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1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19、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

20、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附表:收购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