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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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自2019年4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4)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和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仅开放申购,不接受赎回与转换业务;在剩余开放期,本基金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上一个封闭期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本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9年3月22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15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5日。其中,2019年3月25日和2019年3月26日仅办理申购业务,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5日同时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暂停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的,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直至该开放期实际开放的天数达到基金管理人已公告的开放期的工作日数(包括仅开放申购的开放日和同时开放申购赎回的开放日)。

(2)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因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1)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如遇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申请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申请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为: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入总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a.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0。申购补差费率具体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b.若申请转出份额包含不同注册日期的份额,转出金额为每笔转出金额明细汇总,转出基金赎回费为每笔转出基金赎回费汇总。

c.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单独核算。

d.基金转换份额的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转换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特别说明除外),基金转换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举例说明: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本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08元,转入基金份额净值是1.00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10,000×1.108=11,08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108×0.05%=5.54元

补差费(外扣)=(11,080-5.54)×0%/(1+0%)=0元

转换费用=5.54元

转入金额=11,080-5.54=11,074.46元

转入份额=11,074.46/1.008=10,986.5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a.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b.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c.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且本公司已经公告开放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转换业务。

d.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原则。

e.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f.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g.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h.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i.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j.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或最新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k.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50429808

(4)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烟台银行、河北银行、哈尔滨银行

华鑫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华龙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宏信证券、安信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长城证券、万和证券、华福证券、东莞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国金证券、中金公司、上海证券、中信期货

天相投顾、和讯、众禄、蚂蚁基金、同花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投顾、诺亚正行、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汇付基金、陆基金、联泰基金、凯石财富、富济基金、钱景基金、利得基金、盈米财富、中证金牛、汇成基金、大泰金石、金斧子、万得基金、新浪基金、恒天明泽、晟视天下、肯特瑞财富、苏宁基金销售、济安财富、云湾基金销售、通华财富、挖财基金、上海基煜、蛋卷基金

注:其中大泰金石仅开通赎回业务,不开通申购业务。

(2)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河北银行

华鑫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山西证券、华龙证券、宏信证券、安信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长城证券、万和证券、东莞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国金证券、中金公司、上海证券、中信期货

和讯、众禄、同花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投顾、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汇付基金、联泰基金、凯石财富、富济基金、钱景基金、利得基金、盈米财富、中证金牛、汇成基金、金斧子、万得基金、新浪基金、恒天明泽、晟视天下、肯特瑞财富、苏宁基金销售、济安财富、云湾基金销售、通华财富、挖财基金、上海基煜、蛋卷基金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本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0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号),以及本公司网站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值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2018年第2号)。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5至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和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仅开放申购,不接受赎回与转换业务;在剩余开放期,本基金同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包括仅开放申购的开放日和同时开放申购赎回的开放日)。

(3)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2019年3月25日和2019年3月26日仅办理申购业务,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内的每个工作日同时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2019年4月15日15:00以后停止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上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b.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