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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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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哈高科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经营模式可概括为“产业经营+股权投资”。产业经营包括房地产业务、物业管理、防水卷材业务、制药业务、大豆深加工业务等。房地产业务包括住宅地产开发、工业地产开发;制药业务以生化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为主;防水卷材业务包括聚乙烯丙纶卷材、承载卷材、节点型材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大豆深加工业务包括大豆分离蛋白、大豆组织蛋白、大豆营养食品的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包括居民小区、办公楼宇和工业园区的管理;股权投资包括对温州银行、普尼公司、浩韵控股等公司的股权投资。

房地产及防水卷材业务属强经济周期行业,政府的房地产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内经济形势等因素对该行业影响较大。物业管理、制药业务、大豆深加工业务属弱经济周期行业。强、弱经济周期产品搭配并存,当经济周期波动时,避免公司业绩大起大落。

公司参股的温州银行与浩韵控股属于金融服务行业。普尼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自建或承接光伏电站施工项目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哈高科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变动因素分析如下:

1.1公司2018年下半年与上半年相比,收入和利润出现明显增长的主要原因:

①房地产业务2018年的收入和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②参股公司浩韵控股的业务主要集中在9-12月份,主要收入和利润集中在下半年;

③公司2018年下半年开展粮油和橡胶贸易,营业收入增加。

1.2住宅地产收入及利润分析

高科地产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344.11万元,同比减少358.3万元;实现净利润3,543.56万元,同比增加430.58万元。

收入及利润变动因素分析:

2018年哈尔滨市区住宅价格出现上涨,哈尔滨市政府为了稳定市场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取得一定效果,2018年下半年房价上涨势头有所放缓。

借助当地房地产市场升温的有利时间,高科地产 “松花江·尚”项目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该项目在哈尔滨市区地理位置优越,楼盘定位高端。根据楼盘和客户特点,高科地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以较低的销售费用,取得了较好的销售效果。

1.3工业地产收入及利润变动分析

工业地产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712.15万元,同比增加2962.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0.94万元,同比增加474.23万元。

收入及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售出两栋工业厂房,实现销售收入5688万元。

1.4防水卷材业务

防水卷材业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64.30万元,同比增加28.3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3.93万元,同比增加68.22万元。

收入及利润变动分析:

绥棱二塑2018年加强销售力量,调整销售模式,全年销售卷材222 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7.7%,收入及利润均有所增长。

1.5大豆深加工业务收入及利润变动分析

大豆深加工业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02.86万元,同比增加1,608.62万元;实现净利润-1,211.25万元,同比减亏145.77万元。

收入及利润变动因素分析:大豆食品公司2018年新投产了组织蛋白和拉丝蛋白,此外为了增加企业效益尝试开展与主业相关的粮油贸易。受此影响,大豆食品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亏损额有所减少。

1.6制药业务收入及利润变动分析

制药业务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6.17万元,同比增加31.74万元;实现净利润-1,822.99万元,同比减亏194.93万元。

收入及利润变动因素分析:头孢克肟等药品的产销量有所增长,亏损额有所下降。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1日

至2019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披露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题6、议题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题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19年4月10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一84346722

传 真:0451一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1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5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其中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人民币。两项费用合计58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要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上午11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各所属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了减值准备。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2018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80,945.06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89,023.63元。

本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386,777.34元,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628,402.43元,核销坏账准备金额300,000.00元。

以上共减少2018年度净利润7,050,296.34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0,296.34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2018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1,711.84元,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5,448.20元。截止到2018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73,3036.44元。明细如下:

以上共计减少2018年净利润731,711.84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711.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7,782,008.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7,782,008.1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9年 3 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19-2021年度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之间,每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含销售防水材料)不超过1,700万元,销售防水材料以外其他商品不超过3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马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9年3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3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何慧梅女士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2019-2021年度拟与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公司2019-2021年度拟与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书面意见:

公司2019-2021年度拟与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为新湖集团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1,500万元,销售产品300万元。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46.42万元,比年初预计金额少55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湖中宝控股子公司对绥棱防水公司的劳务及产品需求少于预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柒佰伍拾柒万元整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限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煤炭、焦炭、橡胶及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矿产品(不含专控)、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品、纺织品、石材、油脂、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原料油、日用百货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67,725,566,192.95元,负债合计136,820,275,225.2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0,905,290,967.6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8,407,739,497.69元,净利润1,892,144,147.30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81,609,500,283.16元,负债合计145,980,193,574.1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5,629,306,709.06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8,019,164,097.10元,净利润902,788,044.19元。

截止2019年3月20日,新湖集团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新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多年来,本公司与新湖集团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新湖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新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涉及两方面业务:

1、哈高科绥棱二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为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及销售防水材料;

2、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向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粮油、蛋白粉等商品。

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目的是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交易价格由双方按照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2018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二、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等因素后,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如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