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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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热塑性蜂窝材料等复合材料及制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信息交换系统、云计算储存系统、自动驾驶信号采集系统、物联网射频系统、医疗设备、轨道交通、新能源、绿色物流等各大领域。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的打造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公司研发中心根据战略产品划分为高频、高速、高导热、特种复合材料等研发组,坚持自主研发,构建核心开发能力和技术壁垒。各研发小组立足于市场需求,集中专业技术资源,开发有竞争力的中高端产品,为终端客户的开拓打下基础。
公司研发中心建成了以新领域拓展组为主体的信息情报服务体系,为公司提供符合发展战略的新领域、新产品、新项目等情报信息咨询;以PMO项目管理模式统筹协调研发项目进度,利用平台化管理模式,调配公司资源,管控开发流程,建立共性技术知识库,支撑各产品线的持续成长;以知识产权管理、研发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预算及成本管理、标准及检测管理等为支线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研发管理数据库,积累管理与创新经验,为研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采购模式
公司打造基于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体系。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纤布、树脂、铝板和复合纱等,供应商自身规模较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规模优势。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和定制情况制订销售计划,公司计划部编制月度原材料进货计划表,经采购总监及总裁批准后实施,研发中心或生产工艺部门负责所采购材料的技术参数要求,品质部门负责对采购材料的品质进行管控。采购中心在实施采购活动前,需二人(含)以上分别询价,提供至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资料,综合供方的售价、品质、交期等因素择优下单。公司研发、生产等相关部门联合采购中心对接战略供应商,联合进行产品性能和技术改进项目,提升最终产品竞争力。
3、生产模式
公司订单具有多批次多品种的特点。公司以ERP系统为基础,打造覆铜板产业柔性生产体系,通过订单系统性处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满足客户对不同批次的数量规格要求、技术要求、交期要求等,实现端到端交付。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从订单接收到生产结束主要经过销售、工艺、计划、物控等部门评审,若为特殊规格或新产品,先由工艺部门审核,评估生产能力及设计生产工艺,之后由生产部门按照不同工序进行分解调配、安排生产,战略性客户会留有一定的产能余量,确保优先生产供货。
4、销售模式
公司所处的电子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变革快速的特点。公司深入终端客户,前移开发周期,以研发对接研发,挖掘终端客户的需求和技术趋势,以终端客户认证带动销售。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大客户、战略性客户、新产品销售比例逐年上升,有效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市场中的地位。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代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全球经济环境纷繁复杂,国内经济在贸易摩擦、风险防控、寻找“新动能”的背景下,进一步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结构性增长转变。行业发展受宏观经济影响,逐步进行周期性调整回归,在上下游产能逐步释放后,价格逐步落位新的均衡。2018年行业终端需求继续分化,传统应用领域如消费电子、家电、汽车电子等增长乏力,新的终端需求正在逐步放量,以5G通信建设为牵引力的终端市场正在孕育。下一代通信网络所带来的人工智能(AI)、物联网、智能汽车等应用领域将大幅提升对高频高速覆铜板的需求,牵引行业新的周期性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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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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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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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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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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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118.06万元,比上年增长10.69%,其中:
1、覆铜板:
2018年公司生产覆铜板1,014.67万张,比上年增加10.41%;销售覆铜板981.49万张,比上年增加7.97%;营业收入110,565.16万元,比上年增加7.61%。
2、导热材料:
2018年公司生产导热材料126.72万平方米,外协加工1.99万平方米,合计128.7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3.54%;销售导热材料136.69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49%;营业收入15,392.65万元,比上年增加9.02%。
3、绝缘材料:
2018年公司生产绝缘材料3,690.79吨,外购203.91吨,合计3,894.7吨,比上年增加21.26%;销售绝缘材料3,845.41吨,比上年增加31.16%;营业收入17,997.96万元,比上年增加42.71%。
4、热塑性蜂窝材料:
2018年公司生产热塑性蜂窝材料151.8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42%;销售热塑性蜂窝材料142.6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营业收入21,103.14万元,比上年增加7.25%。
5、产品贸易:
2018年公司实现贸易收入59.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59,898,183.26元,减少“管理费用”59,898,183.26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43,467,729.47元,减少“管理费用”43,467,729.47元。
2)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18,658.28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18,658.28元;对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93,529.1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93,529.1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00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4家,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所述。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涛、金锐、陈连勇、章击舟现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董事肖琪经、郭江程、杨维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杨维生先生和章击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7,763.41万元,同比增长10.85%;全年实现净利润7,534.56万元,同比下降1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03万元,同比下降19.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80,301.59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1,537,851.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242,546.8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5,780,398.2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3,153,785.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2,626,613.11元,减付2018年向股东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19,402,500.00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183,224,113.11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29,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9,402,500.00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0,301.59元的25.8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0505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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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章击舟、杨维生的津贴依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规定,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肖琪经和金锐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配置,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总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五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为11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进出口业务量较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支付供应商款项等过程中经常采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方式进行结算,为了降低公司的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以此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拟确定其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0504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的位于临安区的科技城产业区C-02-01地块三(39.453亩)和科技城产业区C-02-01地块四(89.078亩)土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本次起始竞价分别为1,420.31万和3,206.79万(最终价格以挂牌出让确定的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聘任居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章建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7,763.41万元,同比增长10.85%;全年实现净利润7,534.56万元,同比下降1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03万元,同比下降19.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0505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胡剑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预计的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化融资配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考虑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五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为110,000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0504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竞买的土地拟作为公司未来扩建和新项目用地的储备用地,有利于公司后续产能的扩建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汤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推荐汤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80,301.59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1,537,851.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4,242,546.8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5,780,398.2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3,153,785.1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2,626,613.11元,减付2018年向股东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19,402,500.00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183,224,113.11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29,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9,402,500.00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80,301.59元的25.84%。
二、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和热塑性蜂窝材料等复合材料及制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属计算机、通讯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有行业投资规模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研发实力重要等特点,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纵观全球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随着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消费的升级,中国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代表对电子产品的需求持续旺盛,在大环境形势推动下,国内覆铜板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同时自动驾驶、物联网、大数据交换、人工智能和5G通信等的新兴需求,催生了高性能、高附加值覆铜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带动了覆铜板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及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产品的迭代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以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期,青山湖新生产基地的投产运营还需要资金支持且未来公司的产业发展仍需继续投入大量的项目建设资金。同时,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营运资金,为公司研发投入、设备升级改造等提供资金支持。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
注::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数额是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当天总股本129,350,000股为基数进行的测算,实际分红金额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综上,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以保障公司未来产业规划顺利推进,支持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拓展,满足新客户、新产品、新市场的开拓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也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划与实际资金需求、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于 2019年4月2日在公司举行 2018年度现场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举行2018年度现场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号)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7元,共计募集资金173,719,5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等相关发行费用40,458,3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261,15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5.2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46.96万元,均用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2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2018年度,本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208.3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244.5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2016年12月3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和《华正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银行账户:367572037592)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银行账户:302068570018800008764)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其作销户处理,并已完成相关销户手续。2017年10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专户存储的变更,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和《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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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共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26.11万元,具体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决定变更“新增年产160万平方米LED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即终止“新增年产160万平方米LED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326.11万元全部投入另一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为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匹配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布局,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建设产能,即实施主体由“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杭州华正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同时扩大该项目的建设产能至1.2万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上述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和《华正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2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446.96万元人民币,且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正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正新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0505号);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生绝缘”)、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聚材料”)、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麦斯通”)。
●本次担保金额: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9年度为上述五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95.0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44%。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94.6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子公司联生绝缘、华聚材料、杭州华正、华正能源、扬州麦斯通等五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为110,00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安排如下:
1、拟为全资子公司联生绝缘提供银行授信最高额信用担保13,000万元;
2、拟为全资子公司华聚材料提供银行授信最高额信用担保20,000万元;
3、拟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提供银行授信最高额信用担保62,000万元;
4、拟为控股子公司华正能源提供银行授信最高额信用担保10,000万元;
5、拟为全资子公司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复合材料产品(CEM-1、CEM-3复合板及FR-4覆铜板)(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复合材料产品(CEM-1、CEM-3复合板及FR-4覆铜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2、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1幢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一般经营项目: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16,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4、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88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薄膜、包装膜、电子功能膜材料、柔性线路板、辅强板、覆盖膜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3.33%股权。
4、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新谊路7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1,726.4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冷藏、保温、干货车箱板以及玻璃钢复合材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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