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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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就公司所属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配气站及其管网设施搬迁,以及土地租金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该诉讼案件的基本内容详见2016年8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6)渝01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三、二审诉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渝民终250号】传票和举证通知书,因原告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渝01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2016)渝01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次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4月9日。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二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渝民终250号】传票和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