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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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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4版)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运作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3、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9月27日至2019年3月20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收到尚未公告的政府补助14,527,832.93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4,433,166.23元,已超过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433,166.23元,其中9,705,200.23元计入其他收益、4,727,966.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4,666.70元,计入其他收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7日

至2019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登记:邮件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将上述文件在2019年4月15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313008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斌斌;证券事务代表:潘琳艳、邵鑫杰

联系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