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87,438,809.3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19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2,316,4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36,704,521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报告期内通过控股参股多家公司分别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商贸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1、金融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合营公司等分别经营信托、期货、人身险、基金管理、直接投资、融资租赁、财富管理等业务,具体如下:

(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由浙金信托开展。浙金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信托业务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置,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存放同业、债券投资、认购本公司信托产品及认购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等。信托产品投资范围涵盖了证券、金融、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各个领域;信托产品设计包括了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有限合伙投资、产业基金等多元化业务结构。

(2)期货业务

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大地期货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业务主要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等。经纪业务主要指代理客户买卖期货或期权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并收取手续费的一项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业务是指通过期货公司设立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包括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做市业务及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涵盖期货期权上市品种及其他产业链相关品种的现货贸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割等。

(3)人身险业务

人身险业务,由中韩人寿开展。中韩人寿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公司在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致力于个险、银保两大主力渠道,同时拓展团险、中介、网络等战略渠道,实现业务稳健有价值的增长;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财富管理理念,以客户的家庭生命周期为出发点,从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的全局视角,对人生各阶段的关键问题进行顶层规划,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人生目标。

(4)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由般若财富开展。般若财富持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牌照,主要业务包括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公司致力于客户需求为导向,利用自身独立的风险控制,以及系统完整的投资决策体系,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及产品组合。

(5)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由东方产融、国贸东方资本和东方嘉富开展,主要管理 VC、PE、PIPE 和夹层基金。业务的营收来源于各支基金的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两项收入分别取决于管理基金的规模以及专业的投研分析能力。公司具备挖掘优质资产的能力,具有强大的募集资金能力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

(6)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业务,主要以公司自身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作为投资主平台,通过行业研究挖掘项目标的,从多途径获得投资信息以及利用自身储备资源开拓投资渠道,寻找具有成长性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系统的尽职调查后,履行相应程序,以参股形式或者联合成立基金间接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

(7)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由国金租赁开展。国金租赁是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等,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有大型设备、固定资产需求的机构或自然人,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医疗健康产业、公用事业、教育文化旅游、经营性物业、高端工业制造等,业务模式一般为售后回租和直租,盈利主要来源于资金利差以及杠杆水平。

2、商贸业务

公司商贸流通业务主要为两个部分:进出口贸易业务以及内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各进出口子公司开展和经营,出口商品分类为针织服装,梭织服装、家用纺织品、服饰类、鞋靴类等,贸易模式主要是根据海外客户订单和国内供应商生产情况,通过接单、采购、出口、结汇、退税等环节实现服务交易,子公司自身无零售业务,无零售门店;此外,子公司还从事部分代理进出口业务,经营模式为通过收取代理费获得收益。

内贸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子公司主要开展钢材、有色金属等贸易,贸易模式主要为采购、销售;公司开展期现结合业务,所涉及的主要产品为白银、橡胶、PTA,经营模式为无风险套保模式。

(二)行业情况说明

1、金融行业

报告期内,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从严监管、协同监管为基调的新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形成,各监管机构出台多项文件提高行业合规经营水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此外,报告期内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金融开放政策并有序落地,金融机构对外开放程度扩大,金融行业将迎来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新格局。

(1)信托行业

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通道业务的监管,推动金融去杠杆,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减少,因而信托行业整体资管规模有所下降。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环境,我国信托行业正在从高度依赖房地产、政府平台类企业融资与牌照通道套利的增长模式向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强调主动管理能力的方向转变;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去杠杆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增长动力转换的背景下,信托行业作为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面临较大转型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新的外部环境有助于提升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加快信托行业转型速度,促进信托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2)期货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期货市场开启国际化进程:原油期货上市,铁矿石期货和PTA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外商投资期货公司股比上限放宽,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形成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期货业继续本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品种创新力度,“保险+期货”试点成效显著,商品期交所场外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保险行业

报告期内,中国保险业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发展轨迹从高速增长进入到高质量发展。受监管和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变化影响,人身险公司2018年原保费收入同比增速虽为近年新低,但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前期高速增长积累的矛盾,是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随着经营主体对于保险本质和属性的认知不断加深,行业对回归本源的理解更加全面,保险将充分发挥长周期保障优势,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和财务规划,大力发展长期保障型和储蓄型产品,有效转移风险、平滑财务波动、保障人民生活。中国银保监会的成立也标志着保险监管体系不断成熟,保险监管理念逐步转向以经营业务性质划分监管对象,从行业监管转向功能监管,未来保险行业将发展地更加健康,风险防范能力也将有效提升。

(4)财富管理行业

报告期内,在强监管的大背景下,去杠杆持续推进,随着资管新规细则的出台,财富管理行业的内部分化进一步加剧,过去粗放式经营模式将转向专业化的经营时代。财富管理机构的品牌优势及专业能力愈发重要,资金和资源逐步向规范运作、品牌知名度高的大机构倾斜。未来在行业马太效应推动下,经营稳健、风控严格,且能获取优质底层资产的公司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5)基金管理行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末,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48家,同比增长8.92%;管理基金规模12.78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5.12%,总体上看,私募基金规模依旧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资管新规的出台使得资管行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私募行业将回归“投资本源”。随着各类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运作将进一步完善。

(6)融资租赁行业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融资租赁行业正在经历由“追求规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向“追求资产质量与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经营方式”转变。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基于股东背景形成了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构建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正式划归至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统一监管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促进行业整合,预计未来将在行业准入、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随着中国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技术革新带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将是推动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的内源动力。

2、商贸行业

报告期内,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 30.5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7%。其中出口 16.4 万亿元,增长 7.1% ;进口 14.1 万亿元,增长 12.9%;贸易顺差 2.3 万亿元,收窄 18.3%。总体来看,2018 年我国对外贸易稳中有进,进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此外,我国外贸发展还呈现出结构持续优化、动力加快转化、发展更趋平衡等特点。尽管未来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但我国外贸稳定发展仍然具有诸多有利因素,包括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我国主动扩大开放,稳外贸政策陆续推出、积极效应持续显现、产业升级加快、企业活力增强等,都为我国外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775.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4%;实现进出口总额2.79亿美元,同比下降6.15%,其中出口2.29亿美元,同比下降6.99%,进口0.50亿美元,同比下降2.09%。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2,706.78万元,同比增长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63.88万元,同比减少2.20%。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36,272.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22,692.59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仅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9户,具体包括:

[注1]:控股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2]: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8.64%的股权,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36%的股权。

[注3]: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7%的股权,控股子公司杭州舒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的股权。

[注4]: 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5]: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嘉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

[注6]: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注7]:控股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

[注8]: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详见年报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说明。

[注9]: 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泓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10]:全资子公司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的股权。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年报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6户,减少8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年报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9-005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687,453,599.88元,净利润为539,917,521.7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53,991,752.17元, 因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减少6,750,000.00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3,708,973,623.76元,扣除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30元(含税)计87,438,809.25元,201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00,710,584.05元。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后,2018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29,423,895.12元。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87,438,809.3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19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2,316,4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36,704,521股。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投资品种仅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按照进出口业务结售汇实际需要,以用于远期结售汇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与相关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及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和相关协议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产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为下属3家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7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该额度担保包含2018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担保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8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537.74万元,该减值准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7票,实参加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金朝萍女士进行回避,未参加表决。

鉴于目前公司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尚未完成考核,2018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从公司获取的薪酬主要由2018年度基本年薪及2017年度考核后的清算余额,公司董事会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从公司获取的薪酬表示同意,待未来董事会对高管人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完成后,审议并最终确定201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

高管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注:王正甲先生2018年11月底到职,其薪酬为2018年12月薪酬;王保平先生于2018年11月底离职,其薪酬为2018年1月-11月薪酬。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贸集团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无需进行补偿。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浙金信托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大地期货、中韩人寿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照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相关财务指标较资产重组时确定的财务指标未发生减值。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的中韩人寿、大地期货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7票,实参加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进行回避,未参加表决。

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较原预计额超出部分进行确认,具体超出情况为:

2018年度,浙江东方集团茂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采购纺织品,因市场需求增加,导致实际采购金额超出预计155.21万元;2018年度,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韩人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到物业费5.53万元,因浙江国贸商业金融总部大楼主体工程于2018年11月提前完工,导致未提前对该项业务做出预计。上述超额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6票,实参加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林平先生进行回避,未参加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韩人寿、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部分金融类子公司2019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金融类子公司浙金信托、大地期货、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2019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浙金信托2019年度将以自有资金25亿元额度(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为上限进行金融投资;大地期货2019年度将以自有资金3.1亿元额度(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为上限进行金融投资;般若财富2019年度将以最高额不超过8,200万元(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公司董事会并授权浙金信托、大地期货、般若财富在上述额度内,严格依照各自的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管控流程,自主决策开展投资经营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规划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8票,实参加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9-00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11:3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大地期货、中韩人寿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5票,实参加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2018年年度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07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7,438,809.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 262,316,4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36,704,521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687,453,599.88元,净利润为539,917,521.7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53,991,752.17元, 因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减少6,750,000.00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3,708,973,623.76元,扣除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30元(含税)计87,438,809.25元,201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00,710,584.05元。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后,2018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29,423,895.12元。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87,438,809.3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19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2,316,4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36,704,521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相关说明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特作说明如下: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注:列表中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4,387,718.91元为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相关数据的金额。

包括本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240,589,167.57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719,175,465.12元)的33.45%,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本性投入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兼顾了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需求。

2、公司未分配利润用途及说明

2018年度,公司金控平台建设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对旗下成员公司的资金投入。2019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子公司,特别是金融子公司的培育力度,在金融板块的发展壮大上投入资金予以扶持。同时,公司将投入资金推进商贸子公司发展转型。公司将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投入上述经营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说明

公司作为一家金控平台,未来的发展离不开坚实的资本基础。当前公司的股本规模较弱,资本公积余额较大。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之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股本结构,为深入推进金控平台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转增股本也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交易的活跃度。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二)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08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18年度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18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537.74万元。

二、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合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9,537.74万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单独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1,879.73万元,包括股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870.29万元,信托计划计提减值准备3,436.01万元,收益权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670.84万元,资管产品计提减值准备1,902.59万元。

(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纳入合并范围的一项规模3亿元,期限24个月的贷款信托计划,因标的公司近期发生流动性危机,浙金信托根据其会计政策对该项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基于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结果,浙金信托将该项债权分类为次级类,按30%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债权本息合计31,862.47万元,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9,558.7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3年公司投资国贸新能源7,000万元(分二期出资),占35%股权,以前年度已确认权益法亏损208万元。从2014年起,国贸新能源已连续三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15年12月对国贸新能源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50%(计3,396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30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050443号浙江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报告中显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国贸新能源的账面净资产为-1,793万元,已资不抵债,股东权益有较大可能全部损失。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国贸新能源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即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396万元。

(四)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2018年度共转回坏账准备5,379.76万元。其中,子公司浙金信托一项应收债权诉讼取得进展,经债权人会议确认可收回金额发生变化。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预计可回收金额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转回坏账准备4,914万元。

三、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537.74万元,将减少2018年度利润总额19,537.74万元,减少2018年度净利润16,071.31万元。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后的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9-009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17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4,898.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63%。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决定为下属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链管理,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银制品、焦炭、煤炭(无储存)、鱼粉、日用百货的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9,278.05万元,负债总额为10,506.22万元,净资产为-1,228.1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69.73万元。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86.52%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章亚明,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225,364.44万元,负债总额为181,814.28万元,净资产为43,550.16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4,028.06万元。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42,426.96万元,负债总额为30,155.39万元,净资产为12,271.57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1,218.37万元。

三、担保相关说明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包含2018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努力完成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目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4,898.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63%。除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1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短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资金来源: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2019年3月21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相关产品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不超过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仅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投资实施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与开展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相关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二、购买相关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增加板块间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以及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资产财务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一01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