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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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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及国贸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资本”)、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制衣”)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1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林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于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贸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购买及销售商品

具体说明:2019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或采购大宗商品,预计购销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2018年度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未实际开展大宗商品业务。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韩人寿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3)公司子公司拟向高盛制衣采购服装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办公场所租赁

具体说明:2019年度,1)公司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拟继续向国贸集团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750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拟继续向国贸集团子公司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150万元;公司孙公司大地(香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子公司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100万元;2)国贸东方资本拟继续向公司租入办公场所,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100万元;3)公司拟向高盛制衣租入部分厂区,参考市场价格租金,预计支付租金不超过50万元。

3、提供或接受劳务

具体说明:2019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在适当时机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的交易平台开展期现结合业务,并将严格依照经证监会核准过的市场定价向大地期货支付手续费,预计 2019年度手续费总额累计不高于200万元。2)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租用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办公场所同时,需另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参考市场价格,预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预计支付仓储及物流费不超过100万元。4)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预计收取物业管理费不超过700万元。5)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韩人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参考市场价格,预计收取物业管理费不超过100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具体说明:2019年度,1)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拟认购浙金信托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产品或委托浙金信托设立事务管理信托计划,浙金信托将作为受托人,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向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2)公司子公司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财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拟收购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良资产债权的收益权。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3)般若财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在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发行时,预计向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销售一定的基金份额。鉴于后续私募基金项目情况、浙商资产(或其下属公司)未来业务经营需求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4)公司子公司国贸东方房产拟在2019年为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参考市场类似项目,向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报酬。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1、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楼晶,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国贸集团持有公司53.6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949,187.93万元;净资产2,569,190.3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833,789.96万元;净利润178,109.36万元。

2、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27.18亿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浙商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国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浙商资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21,715.98万元;净资产1,073,197.0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79,985.89万元;净利润82,474.63万元。

3、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贸东方资本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万翔,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副总裁裘高尧先生兼任国贸东方资本的董事长,因此国贸东方资本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国贸东方资本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750.80万元;净资产6,899.3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10.40万元;净利润-619.12万元。

4、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叶秀昭,经营范围为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公司持有中韩人寿50%股权,公司副总裁裘高尧先生在中韩人寿兼任董事,故中韩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韩人寿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3,596.76万元;净资产34,279.39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6,471.40万元;净利润-11,929.96万元。

5、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

高盛制衣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军。经营范围为生产针织羊毛衫、制造制衣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销售自产产品。公司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茂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高盛制衣45%股权,高盛制衣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2017年度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高盛制衣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副总裁赵茂文先生兼任高盛制衣董事,因此高盛制衣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高盛制衣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18.07万元;净资产349.1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951.83万元;净利润-35.06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9-01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浙江东方2018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9年4月8日 15:30-16:30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于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办“浙江东方2018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19年4月8日 15:30-16:30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总裁金朝萍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正甲先生,董事会秘书何欣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8日15:30-16:30登录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1806室

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联系人:姬峰

电子邮箱:invest@zjorient.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公司18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8日

至2019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公司1806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9。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公司1808会议室

联 系 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