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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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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四)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18年度不分配股利。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玻璃和天然气业务。太阳能光伏玻璃是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所需的封装材料,主要用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前、后盖板,通过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吸收和散射,增加透光率,从而提高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公司具备太阳能光伏玻璃原片、钢化片、镀膜片全产品链的生产能力,主要销售太阳能光伏镀膜玻璃。

天然气业务经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管道天然气运输业务,并开展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和销售。公司管道天然气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经营,经营模式为通过管网输运气态常规天然气,供下游工商业客户和居民使用,主要客户是城市燃气公司及工业企业,收入主要来源为管道运输费用;LNG和CNG业务主要由安彩高科及全资子公司安彩燃气经营。LNG即液化天然气,天然气经液化后有利于远距离运输、储存和使用,主要供应给LNG加注站、加注撬,终端作为重卡、公交车及工商业用户的动力能源;CNG即压缩天然气,将天然气加压后气态储存在容器中,公司主要供应给市内及周边地区,作为出租车、公交车、家用车的动力燃料。

2018年,受天然气涨价和光伏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市场形势愈发严峻,安彩高科以统一思想为引领,努力克服产品售价下降、重要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强化问题导向,化解经营风险,对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销量,降低生产成本,生产经营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86.45万元。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状况及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光伏玻璃业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累计并网太阳能发电174.63GW,全年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44.26GW,同比下降16%。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行业所称的“531”新政),通知的重点是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0.05元。“531”新政导致国内需求下滑,致使光伏组件以及相关产品及光伏玻璃供应过剩,对供应链造成压力。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分析,受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下调的影响,海外市场需求被激发,澳大利亚需求旺盛,中东、北非、墨西哥、巴西等新兴市场成长较快,2018年9月,欧盟对中国大陆光伏产品实施最低限价机制到期取消,欧洲光伏市场进入复兴期。2018年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161.1亿美元,是双反后最高水平,同比增长10.9%。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光伏市场,虽然受2018年“531”新政影响,安装量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较大装机体量。

据卓创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国内超白压延玻璃在产24家,窑炉38个,生产线126条,总产能在20890t/d,同比下降1.88%左右。

公司光伏玻璃产能规模居国内第八名,经过长期经营和发展,公司积累了较为稳定、优良的客户群,客户基本涵盖国内外一线太阳能组件企业。公司光伏玻璃二厂500t/d窑炉处于运行后期,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18年11月7日停止运行。光伏玻璃一厂窑炉及公司其他相关生产线仍正常稳定运行,能够保证对公司重要光伏玻璃客户的产品供应。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过渡,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的同时积极开展退城进园工作,已与凯盛集团签署《光伏玻璃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先行全资注册成立光伏玻璃项目公司,开展900t/d光伏玻璃原片及后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18年8月9日在安阳市产业集聚区正式开工建设。投资建设日熔量900t/d光伏玻璃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主业,降低光伏玻璃生产成本,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报告期,公司光伏玻璃业务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降低18.75%,主要是受光伏玻璃产品售价大幅下降及公司光伏玻璃二厂窑炉停止运行等因素影响。公司通过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和维护,光伏玻璃海外销售保持稳定,海外销售营业收入4.05亿元,占光伏产品销售收入约49%。

2.天然气业务

2018年,国家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速。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在2,803亿m3,同比增加18.1%。工业、发电、化工等非居民用气需求释放,以及大量上年底完工的煤改气工程通气投产,使2018全年呈现“淡季不淡”的特点。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运营的豫北支线承担着豫北地区冬季保供的责任,随着环保督查力度的持续加大,豫北支线辐射区域均处于国家环保治理重点“2+26”城市范围之内。在大力推进煤改气政策的影响下,各地政府强力推进煤改气工作,豫北支线沿途天然气用户需求增加。由于上游气源单位执行合同量加竞拍量的供气政策,以及受豫北地区整体储气调峰能力不足的影响,豫北地区天然气供需形势较为紧张。安彩能源一方面积极参与天然气竞价交易、精准调研下游用气结构,健全有序用气机制;另一方面借助管网互通互联的优势,加强与省内燃气管道公司合作,建立互供互保的有效机制,为豫北地区平稳“迎峰度冬”提供了有力保障,天然气销售量稳步提升。

CNG、LNG在交通燃料升级替代、天然气下乡及工业燃料升级中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LNG终端零售量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2018年整体气源供求趋紧,原料气价格仍处于高位。CNG方面,2018年豫北地区加快推广电动环保出租车、公交车,CNG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增加CNG、LNG站点的批发、零售量。

本报告期,公司天然气业务整体销售收入1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7%。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开展的主要工作:

1.打赢经营和机制建设攻坚战,提高公司竞争力

在经营方面,一是提高生产效率,光伏玻璃良品率再创新高,保持行业先进水平。二是降低生产成本,光伏玻璃板块克服天然气、原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影响,通过技术改造、包装材料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成本。采购系统,大宗原材料采购实施“一招一比”,备辅低等其他物资实施电商采购,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动力系统,推进直供电交易,积极参与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的直供电交易,节约动力成本。三是开展技术创新,自主解决余热锅炉漏风率偏大问题,创新梯级送暖方式使采暖与发电兼顾运行,发电量持续提升。四是光伏玻璃板块,强化销售,不断开发优质客户,海外销量同比提升10.92%,有效对冲了美国201政策对光伏海外销售的影响。燃气板块,因时制宜,多方施策增加天然气销售量;CNG、LNG天然气业务积极开拓市场,融入互联网,在深入开展对标工作的基础上,增强运营管理,提升销售量。

在机制建设方面,一是转变观念,开展“两转一强化”主题教育活动,以“改革创新、产业衔接”为核心,把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上来。二是转变作风,弘扬“三讲三不讲”企业文化,强化重点工作跟踪考核,提高公司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三是深入开展全面对标,以提升毛利率为抓手,找出公司差距,通过降低产品成本、优化人员配置等举措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四是学习推进阿米巴经营模式,以市场化为导向,层层传递市场压力,干部员工经营意识大幅提升。五是建立健全大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梳理物资管控机制、采购销售监管机制运行情况,督导采购公开、推进价格公示、跟踪物资管控,并将工程建设纳入监督体系月会商机制,营造清风廉洁的工作气氛。六是突出工作提升和利润贡献考核,修订和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增强干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推进退城进园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一是安阳市政府同意解决安彩高科退城进园项目用地需求,并同意对公司搬迁事宜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以后续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二是落实与凯盛集团合作事宜,由安彩高科先行全资成立光伏玻璃项目公司,开展900t/d光伏玻璃项目建设。三是药用玻璃项目,已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目前已完成药玻公司设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成立退城进园暨新项目建设工作组,建立运转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3.打赢安全环保攻坚战,夯实经营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完善窑炉安全监控及应急处置管理制度跟踪落实,保证了窑炉的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加强池炉漏料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和细化演练方案,提高预案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环保红线意识,狠抓环保管理,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党政工团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构建和谐企业

一是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组织下发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年度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将从严治党责任落在实处。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评议,强化党建意识,促进党建工作提升。三是深入开展反“四风”工作。紧盯重点环节及关键岗位人员,积极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和岗位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四是积极构建和谐企业。切实解决职工困难,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两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0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张仁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长郭辉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3,931,250.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575,958.29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3,551,407.37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上签字。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二、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三、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至八项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0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3,931,250.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575,958.29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3,551,407.37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股利。

议案五、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0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0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太阳能”)发生的托管、日常动力供应和综合服务以及向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采购电力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公司预计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彩太阳能”)于2015年7月份完成股权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为维持安彩太阳能稳定运营,保持生产线的生产能力,需要公司为安彩太阳能提供稳定的能源动力。因此公司与安彩太阳能之间发生托管经营及日常性动力供应、综合服务等关联交易。2017年11月,公司与安彩太阳能续签《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鉴于报告期内河南投资集团将安彩太阳能股权分别无偿划转给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2018年10月,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及安彩太阳能重新签订《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由公司托管安彩太阳能浮法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协议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为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降低动力成本,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采购电力。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议案“三、(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运凯、关军占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2.2019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安彩太阳能和鹤淇发电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及安彩太阳能签订的《托管经营协议》约定,托管费用根据安彩太阳能单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托管经营期内,当年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考核净利润的,托管费用为0。实际完成净利润优于考核净利润的,安彩太阳能以分段累计方式向安彩高科支付托管费。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747420273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才世杰

注册资本:20,596.000287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春雷南路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生产相关的机械设备及电器的生产销售;货物装卸;石灰岩露天开采;销售:粉煤灰、建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482,417,361.25元,净资产224,386,722.2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13,342,183.18元,净利润1,221,778.31元。

(二)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742523249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才世杰

注册资本:26,87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10号

经营范围:水泥粉磨、水泥熟料制造、销售;石灰岩露天开采(有效期至2018年7月4日);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预拌砂浆、蒸压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板材、石子、砂石料、超细矿粉、水泥外加剂和混凝土外加剂和混凝土外加剂、建材机械及电器、建材、包装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61,209,527.46元,净资产233,654,579.52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85,707,884.19元,净利润12,804,270.37元。

(三)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1874842241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注册资本:39,0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渑池县仁村乡徐庄村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及销售,熟料、石料销售;矿山开采(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要求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645,474,130.26元,净资产122,060,066.1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39,495,892.59元,净利润38,217,231.67元。

(四)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559646945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阳市高新区长江大道西段火炬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合军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玻璃(含光伏玻璃、TCO玻璃、精细玻璃、工程玻璃、平板玻璃)、节能玻璃(含低辐射镀膜玻璃、阳光控制膜玻璃)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进口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安彩太阳能总资产377,965,426.76元,净资产-618,826,918.46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86,867,940.25元,净利润-58,661,149.31元。

截至目前,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河南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依法持有安彩太阳能40%、40%、20%的股权,合计持有安彩太阳能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安彩太阳能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五)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2068906706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

法定代表人:李戈

注册资本:212,726.286181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灰渣销售及综合利用、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与设备租赁。

截至2018年9月30日,鹤淇发电总资产570,283.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7,792.60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137,120.68万元,净利润为-12,256.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鹤淇发电1.01%的股份;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4.20%的股份,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鹤淇发电96.16%的股份,鹤淇发电为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上述购电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安彩太阳能和鹤淇发电具备按照约定履行与本公司上述交易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项目及定价标准

1.安彩高科托管安彩太阳能

本次托管经营主要为安彩高科托管安彩太阳能浮法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托管经营期内,根据安彩太阳能在受托管理期间单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当年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考核净利润的,托管费用为0。实际完成净利润优于考核净利润的,安彩太阳能以分段累计方式向安彩高科支付托管费。托管费支付标准为:

2.安彩高科与安彩太阳能日常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

3.安彩高科向鹤淇发电购买电力

公司拟向鹤淇发电采购电力,由其通过电网企业于2019年内向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的电量。根据《关于河南省2019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9〕3号)要求,交易电价由双方根据河南电力市场交易动态协商确定,通过承担输配电服务的电力企业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托管事项安排

1安彩高科(以下可简称“受托方”)在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授权范围内托管安彩太阳能(以下可简称“目标公司”)的相关经营性资产及日常业务,开展与目标公司业务有关的原材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安全、环保等经营事项;

2编制目标公司与托管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报委托方审议通过后实施;

3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以目标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和履行相关业务合同;

4根据委托方授权进行目标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并对目标公司经营层进行绩效考核,提出奖惩建议和意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5对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施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6对与目标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向委托方提出相关计划和建议,经委托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2)资产产权

托管经营期间,托管资产的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委托方拥有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处置权、抵押权和收益权;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处置权、抵押权。

(3)费用承担

委托管理期间,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费用和人员工资以及受托方为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托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均由目标公司承担。

(4)委托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若托管期间委托方目标公司任一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经委托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包含委托管理期内委托方目标公司对委托管理前形成的资产计提减值和跌价准备产生的影响)低于当年考核指标,则当年度受托方的托管费为0。

若委托方目标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超过当年考核指标的,委托方或目标公司应按超额完成幅度以分段累计方式向受托方支付当年托管费。托管费支付标准为:

超额完成金额指:1当年度考核指标为负数的,指较考核指标减少亏损的金额;2当年度考核指标为正数的,指较考核指标增加的金额。

超额完成金额的实际计算级距根据当年度实际委托管理月数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

超额完成金额的实际计算级距=前述约定之计算级距*实际委托管理月数/12

委托管理费用由委托方或委托方目标公司在其托管期间上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安彩高科指定账户。

(5)债权、债务处理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形成的债权、债务以及在本协议签订前后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委托管理期间,因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的目标公司债务,目标公司在实际承担给付责任后,有权向受托方进行追偿。

(6)托管期限

受托方委托管理期限自《托管协议》2018年11月1日起算至2019年12月31日止。

(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委托方、受托方、目标公司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2.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原则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约定之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安彩高科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均为企业间经济交往中的有偿交易,提供产品、服务的一方有权依照市场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收取合理对价,接受产品、服务的一方亦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2)关联交易费用计算与结算方式

本协议项下各项产品或服务需求以及定价依据(如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或产品、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调整产品或服务标准、计价或结算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于每个自然月5号前核算上月各项交易费用,并在核算确认之日起90日内支付完毕。就对方提供的协议项下产品、服务的费用以不限于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3)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经安彩高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协议有效期

《动力供应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算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少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如双方就本协议期限的延长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安彩高科与鹤淇发电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电能计量

电量以公司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鹤淇发电与电网企业签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准。

(3)交易电价与电量结算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电价为双方协商合同电价,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进行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结算原则购电侧合同月清月结。

(4)电费结算和支付

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进行结算。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鉴于公司在浮法玻璃业务方面积累的技术和市场经验和为安彩太阳能提供稳定的能源动力,有助于维持安彩太阳能稳定运营及保持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因此公司与安彩太阳能之间发生托管经营及日常性动力供应、综合服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向鹤淇发电采购电力,有助于降低公司生产动力成本。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34亿元。公司预计2019年与安彩太阳能、鹤淇发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上限为2.01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9.42%。公司预计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允的定价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双方相互合作、互惠互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1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18年公司需要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4,343万元(经审计)。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本年度共需计提减值准备24,343万元。其中光伏玻璃二厂相关生产线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424万元、日处理50万方等LNG项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123万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坏账准备457万元、光伏玻璃等存货跌价准备33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343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1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9年内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19年内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7.2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亿元。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孙公司安彩太阳能(河南投资集团将安彩太阳能股权转让给其三家全资水泥企业)100%股权由公司托管经营,托管期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积极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开展电力市场化工作,降低动力成本,2018年度公司向联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电力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2018年6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总资产1,536.1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6.48亿元,2018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126.7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19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

(二)委托贷款的具体方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19年内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优化业务布局等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2019年内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9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运凯先生、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煦燕、海福安、王霆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19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了董事会,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申请2019年内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额度,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公司从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与河南投资集团的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1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