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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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9-02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3月21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沪03破申13号)以及随文发来的《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七○四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情况

2019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19沪03破申13号)以及随文发来的《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七○四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高晓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142995

经营范围:开展舰船设备研究,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舰船特种机电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辅机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甲板机械与系统研究,船舶防污染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消磁设备与系统研究,舰船设备环境条件和可靠性研究与试验检测,扭矩测试技术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和《船舶标准化工程师》出版,相关研究生培养、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6年11月25日,七〇四所与江苏大津绿色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绿色能源”)签订多功能海上施工平台(船)电力推进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DJLN8011-2016-002),标的总价为人民币9,680,000元,合同依法有效。2017年6月15日,七〇四所、大津绿色能源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三方一致约定由公司承继大津绿色能源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后七〇四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公司仅就上述合同支付货款人民币5,808,000元,尚欠合同款计人民币3,872,000元未支付。七〇四所曾多次口头、登门及书面向公司催讨,公司复函承认欠款人民币3,872,000元,但无力支付。

(三)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七○四所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目前,公司现金流紧张,难以清偿到期债务,部分债权人已对公司持有的不动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不尽快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可以预期债权人将采取更多司法强制措施主张权利,公司将面对更加不利的局面。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截至目前,已有数十家上市公司实施了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公司拥有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工程监理等完整的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链,已涉足军民融合领域,各项业务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受公司债务风险的影响,在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如果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同时将积极争取股东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或公司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公司可能面临债权人通过司法方式主张权利的风险

在法院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前,不排除债权人因债权到期无法受偿,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甚至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等进行查封冻结,乃至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处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经营将受到严重负面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面临经营中止的风险。

(三)当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