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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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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4 公司简称:金瑞矿业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共实现净利润22,738,117.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90,321.3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767,104.12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76,782.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碳酸锶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所属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为主要生产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锶(含工业级碳酸锶、电子级碳酸锶)、硝酸锶、氢氧化锶及副产品硫磺、亚硫酸钠。

工业级碳酸锶主要用于磁性材料、电子陶瓷、金属冶炼、烟花焰火及其它锶盐的深加工;电子级碳酸锶主要用于制造液晶玻璃;硝酸锶主要用于制造液晶玻璃、陶瓷及焰火等;氢氧化锶作为一种中间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锶系列其他产品。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并以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产品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子公司庆龙锶盐项目生产系统稳定,所生产的工业级碳酸锶纯度高、低硫、粒度稳定;所生产的电子级碳酸锶低钡低钙,是目前国内能应用于液晶玻璃基板的主要锶盐产品。

报告期内,子公司庆龙锶盐持续推进技术升级改造,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面对新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了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了产品种类,完善了公司产品对应的销售体系及客户群体。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和各关键环节未发生影响经营业绩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为碳酸锶业务,其利润源于碳酸锶及副产品的产销及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2018年度,受行业整体经营环境及供需关系变化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出现上涨,公司紧抓有利时机,提高产量,增加销量,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安全环保监管政策日趋严格,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化工行业安全与环保的监管力度,对行业内企业生产及上下游供需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随着人力、运输成本,以及煤炭、矿石等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行业内产能和价格竞争愈加激烈。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碳酸锶行业处于成熟期,其生产技术及发展规模较为稳定。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与创新、加大研发力度及投入等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优化生产工艺,公司碳酸锶产品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在国内碳酸锶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生产规模属中小型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7,749.97万元,较上年增加3.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473.59万元,较上年增加3.87%;实现营业收入15,716.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55%;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14%。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生产碳酸锶 18,743.10 吨,同比增加 26.65%;硫磺4,376.28吨,同比增加30.29 %;亚硫酸钠3,457吨,同比增加42.26 %;氢氧化锶1,661.03 吨,同比增长 18.39 %;销售碳酸锶 16,927.82吨,同比增加17.04 %;硫磺4,385.18吨,同比增加30.90 %;亚硫酸钠3,399 吨,同比增加30.58 %;氢氧化锶1,658.63吨,同比增长12.45%;碳酸锶业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2,121.15万元,同比增长33.6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9-01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2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八届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名。董事徐勇先生因公外出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李军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1、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共实现净利润22,738,117.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90,321.38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767,104.12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76,782.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约定审计报酬。

1、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经营层带领广大员工,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团结协作、真抓实干,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同意兑现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人员的实际发放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一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一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9-01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八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3月12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八届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卫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9-014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调整。

●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决议。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2日

至2019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19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甘晨霞女士 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