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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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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
2018年年度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2019-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1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

2018年年度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后的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共计26,887,748.79元。以2019年2月15日首次A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在境内外统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财务报表的议案》

自本公司2015年11月H股于联交所上市之日以来,本公司一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为提升信息披露效率、节约信息披露成本及财务报表编制成本,根据联交所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颁布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拟于2019年3月开始,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及披露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建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国内会计师,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的议案》

自本公司2015年11月H股于联交所上市之日以来,本公司一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为提升信息披露效率、节约信息披露成本及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公司拟于2019年3月开始,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及披露财务报表。为此本公司将不再聘任国际核数师,同时终止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国际核数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要求在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自设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1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438.4951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2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上述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5438万元。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3 月 22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19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

2018年年度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建议2018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后的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共计26,887,748.79元。以2019年2月15日首次A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在境内外统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财务报表的议案》

自本公司2015年11月H股于联交所上市之日以来,本公司一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为提升信息披露效率、节约信息披露成本及财务报表编制成本,根据联交所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颁布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拟于2019年3月开始,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及披露财务报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国内会计师,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的议案》

自本公司2015年11月H股于联交所上市之日以来,本公司一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

鉴于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为提升信息披露效率、节约信息披露成本及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公司拟于2019年3月开始,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及披露财务报表。为此本公司将不再聘任国际核数师,同时终止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国际核数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整,毛水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聘任蒋纬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要求在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自设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安徽玻璃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董事会听取事项:

1、 听取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0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被担保企业名称: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48,781,884.68元,净资产

572,407,361.11元,营业收入563,064,671.39元,净利润39,002,765.31元。

(2)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2,227,240.47元,净资产

36,935,846.30元,营业收入307,441,115.50元,净利润25,019,919.42元。

(3)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54,746,445.03元,净资产

197,646,810.11元,营业收入637,128,949.29元,净亏损21,968,497.13元。

(4)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41,931,183.16元,净资产

540,090,770.86元,营业收入635,001,607.58元,净利润96,749,310.65元。

(5)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542,942.28元,净资产

62,674,324.50元,营业收入8,837,901.06元,净利润12,590,620.30元。

(6)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7,645,836.78元,净资产

77,808,214.86元,营业收入398,108,236.52元,净利润8,265,260.3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8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 0 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543,140,000元, 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相关条款的修改决定,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2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

●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19年3月21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本预案

1、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计算出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下同)407,314,716.31元和410,925,962.37元。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建议,2018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后的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共计26,887,748.79元。

3、董事会拟以2019年2月15日首次A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关于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享累积未分配利润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光伏

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福莱特”)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2条窑炉熔化能力为 1,200 吨/天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为17.5亿元。

●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若公司最终未能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本项目的正常建设;

2、本项目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等前置审批手续。

3、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与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拟总投资17.5亿在凤宁现代产业园建设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与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上述项目投资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3、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硅工业园区

5、出资比例:由公司100%出资设立

6、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实施主体是安徽福莱特,安徽福莱特拟投资建设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2条窑炉日熔化能力为 1,200 吨/天的原片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生产线。

2、建设周期:本项目工程分期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

3、项目收益: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7.5亿元,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41,013.0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09,020.86万元,基本预备费7,501.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632.71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18.14亿元, 净利润约2.72亿元。

四、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1、项目内容:2条窑炉熔化能力为 1,200 吨/天的原片生产线及配套加工生产线。

2、建设地点:凤宁现代产业园(具体以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7.5亿元人民币,由安徽福莱特负责筹集资金投资建设。

4、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一般不少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少于10万元/年。

5、违约责任:安徽福莱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时,不再享受政府各项扶持政策,已享受的应足额返还。

6、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为光伏组件的市场供给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借助大窑炉的成本优势,抢抓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风险分析

1、本项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若公司最终未能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本项目的正常建设;

2、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履行项目备案等前置审批手续。

3、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5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玻璃”)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集团”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安徽玻璃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对安徽玻璃进行增资,即合计以25,000万人民币认缴安徽玻璃新增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玻璃的注册资本将由45,000万人民币增加至70,000万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3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增资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硅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5、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1月18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月18日至2061年1月17日

8、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安徽福莱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41,931,183.16元,净资540,090,770.86元,营业收入635,001,607.58元,净利润96,749,310.65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主要在于增强安徽玻璃的经营实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玻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6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内部工作岗位调整,毛水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毛水亮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在子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毛水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董事会同意聘任蒋纬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蒋纬界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蒋纬界先生简历

蒋纬界,男,1987年5月出生,2009年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商务与管理,本科毕业;2011年英国诺丁汉大学供应链与企业运作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7月-2014年4月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贸易金融部业务经理;2014年4月-2017年3月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经理;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福莱特玻璃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今福莱特玻璃集团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