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的通知,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获悉赵国栋先生前期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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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2019年3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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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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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冻结原因:上述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系赵国栋先生的债务纠纷所致。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赵国栋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182,02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9%,其中182,029,912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100.00%;赵国栋先生持有的公司182,029,912股股票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100.00%。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此次股份冻结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