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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19-01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5:00至2019年3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34,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8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6,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1,828,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15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61,0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6,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54,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102%。

8、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21,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2,048,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9%;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1%;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与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博裕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大岳,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1,087,085股,已回避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律师、毛贺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