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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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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2版)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金骏梁合无息调用不低于3.67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安徽梁和置业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金骏梁合不超过3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八)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嘉兴荣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荣琨”)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嘉兴荣琨成立于2017年05月11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6室-7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嘉兴荣琨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嘉兴荣琨提供的资料,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根据嘉兴荣琨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5,637.17万元,负债总额为54,528.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净资产为1,109.05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22.63万元,净利润-232.4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嘉兴荣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嘉兴荣琨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科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

法定代表人:饶志刚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5,012.50万元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平街青城华府G6-10号商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策划;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股东情况:目前公司持有其99.75%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2%的股权,天津金皇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3%的股权。根据《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59.85%的股权,天津金皇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078%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072%的股权,嘉兴荣琨持有其40%的股权。

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武汉金科城。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725,557.09万元,负债总额为733,324.09万元,净资产为-7,767.0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万元,利润总额-13,180.73万元,净利润-9,919.76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武汉金科无息调用不低于4.10亿元富余资金,为此,本次合作方嘉兴荣琨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武汉金科不超过2.73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公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本次大部分资助对象为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控制的子公司,其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且各方股东权利对等;而对于本次自然人股东控股的资助对象,公司通过对其资助额度进行上限控制,并要求上述资助对象提供相关担保措施控制资金风险。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30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且遵循房地产行业惯例,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调用,不会对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其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也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因公司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行为,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姚宁先生认为:“(1)上市公司在2018年已经频繁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本次两项议案又在原有额度和范围上较大幅度进行了扩展,在目前房地产企业资金日趋紧张的大环境下,建议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财务和资金风险以及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进行相关决策,避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发生。(2)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进行担保及合作方的财务资助,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9年2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41,911.61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74,307.16万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67,604.45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喻林强先生之配偶李晓燕及其子喻焕楚因个人需求,拟共同购买公司商品房及配套车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晓燕及喻焕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李晓燕及喻焕楚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品房一套及配套车位,合计金额为1,130.275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其中董事喻林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李晓燕,女,汉族,身份证号:513001********0667,公司董事、总裁喻林强先生之配偶。

喻焕楚,男,汉族,身份证号:500105********0014,公司董事、总裁喻林强先生之子。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品房一套及配套车位,详见下表: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市场销售价格和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周一)下午15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9年4月15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5、议案6、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1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40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科商贸”)向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发行“2018年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金瑞1-7号)”(以下简称“金瑞系列产品”),金瑞系列产品发行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发行期限12个月,公司为金瑞系列产品提供最高不超过14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庆科商贸累计经审议担保额度304,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138,789.61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65,210.39万元。本次对庆科商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庆科商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金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科产业”)接受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提供的不超过50,000万元贷款,期限4年。山西金科产业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按90%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西金科产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西金科产业累计经审议担保额度104,000万元,取消担保额度53,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2,268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8,732万元。本次对山西金科产业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山西金科产业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3、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通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通融”)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重庆通融转让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使用权项下的不动产(合称“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转让价款不超过100,000万元,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期限为18个月。重庆通融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禹洲”)均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重庆通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通融累计经审议担保额度150,000万元,取消担保额度5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00,000万元。本次对重庆通融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通融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4、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科”)向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申请备案发行“深圳前海梧桐可转债2019021号”(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本期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195,000万元,发行期限一年,本期可转债一次备案、多次发行,公司为本期可转债提供最高不超过19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昇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可转债提供抵押担保。

广州金科接受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的不超过48,000万元的专项债权,期限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广州金科累计经审议担保额度5,000万元,获得调剂担保额度60,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6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5,000万元。上述2笔业务对广州金科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广州金科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5、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元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元方”)接受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提供的不超过49,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重庆元方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元方经审议担保额度30,000万元。本次对重庆元方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经审议的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元方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6、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百俊”)接受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不超过4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36个月。无锡百俊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锡百俊经审议担保额度1,000万元。本次对无锡百俊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经审议的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无锡百俊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7、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顺盛”)接受中国农业银行渝中支行提供的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3年。重庆金顺盛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昌锦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顺庆置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金顺盛其他股东及项目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金顺盛累计经审议担保额度1,000万元,取消担保额度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对重庆金顺盛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金顺盛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宜昌众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众道”)接受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提供的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2年。宜昌众道以其合法持有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昌众道经审议担保额度35,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3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0万元。本次对宜昌众道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宜昌众道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9、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科”)接受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不超过210,000万元信托贷款,期限3年。武汉金科以其合法持有的已建未售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金科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武汉金科经审议担保额度204,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70,6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33,400万元。本次对武汉金科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武汉金科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10、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票据提供增信担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票据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114,474.18万元,期限6个月或12个月。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被担保公司相关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及担保余额情况如下:

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累计经审批的担保额度系最近十二个月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取消担保额度+历次调剂额度(若调出则为负)计算所得,下同。

注2: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发生情况如下:

表2:担保调剂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12月0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陶国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及统一配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配件;市场经营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11,699.63万元,负债总额为874,709.00万元,净资产为36,990.6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3,688.74万元,利润总额5,136.11万元,净利润4,356.98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517,717.07万元,负债总额为2,478,233.29万元,净资产为39,483.7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262.40万元,利润总额2,960.97万元,净利润2,493.15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名称:山西金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4月13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机械工业园二号路综合办公楼401

法定代表人:谢滨阳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经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经济贸易咨询;食品经营;餐饮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晋中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子公司于2018年4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40,799.25万元,负债总额为110,938.21万元,净资产为29,861.0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4.85万元,利润总额-174.85万元,净利润-138.96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 公司名称:重庆通融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湖宁路9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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