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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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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届时的开放赎回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