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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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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6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1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8年8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王颢先生:副董事长,研究生。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管理总部、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室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张巍先生:董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共享部总经理。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风控中心教授。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研究生。曾任国家统计局研究所高级统计师,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支公司营业部科员、国际业务部副经理、经理、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责任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张震先生:监事,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研究发展中心业务主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业务主管,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管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胡云先生:监事,研究生。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颢先生,党委书记、总裁,简历同上。

张景军先生,公募基金事业部负责人,金融学学士。曾任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梁婷女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社保业务管理部副总监、安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加入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任投资总监、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丽华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曾任天相投资顾问公司投资分析部行业分析师、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4月加入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任职于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部/研究部。2018年8月9日起任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16日起任人保转型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3日起任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道滢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转型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释涵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62只,QDII基金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2003]131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号

组织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9800万人民币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www.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n

(3)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92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4)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网址:http://www.bosc.cn/

(5)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 100033

(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8)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9)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金夏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0)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11)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1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4)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特瑞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15)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网址:https://etrade.fengfd.com/

(16)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7)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8)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李雪萍

电话:(010)68858097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bank.psbc.com

(19)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周毅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230807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周文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史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通过主动管理投资策略,在主要配置债券资产的前提下,适当配置权益类资产,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整体资产配置,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评估各类资产在长、中、短期收益率的变化情况,进而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货币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债券投资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杠杆策略,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判断,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从而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根据不同信用等级资产的相对价值,确定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并通过对债券的信用分析,确定信用债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分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供求两方面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一方面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及相关市场的变化,判断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另方面将分析债券市场的市场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本基金主要依靠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信用水平变化、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等。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力分析信用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另外,评级体现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期、中期、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4)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基金管理人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本基金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投资,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正股价值发现驱动的杠杆投资策略、组合套利策略以及复制性组合投资策略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国债券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 年1月1日编制发布,样本涵盖交易所、银行间市场记帐式国债(固定、浮动利率)、金融债。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表征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A股股票投资部分的绩效。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策略特点设置,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便于基金管理人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摘自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利债券A净值表现

人保鑫利债券C净值表现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增加了本基金募集情况的说明。

(六) 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增加了本基金的相关备案信息。

(七) 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八) 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九) 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