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收到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补贴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收到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588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化氟化”)、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氟化”,本公司持有其79%股权)列入2016-2017年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补贴资金预算范围,补贴金额分别为13405万元、2531万元(详见本公司临 2018-53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列入财政部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的公告》)。
近日,兰溪氟化已收到该项补贴资金2531万元。衢化氟化已于2019年1月收到该项补贴资金13405万元(详见本公司临 2019-02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补贴资金的公告》)。
二、补贴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笔补贴属财政补贴,将计入兰溪氟化当期损益,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99.62万元。最终影响结果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