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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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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97版)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提供房屋、设备租赁、水电服务

7、与关联方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表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服务

8、与关联方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表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

(四)定价原则

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服务和日常支付,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平的市场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服务和交易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甲方与乙方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设备购销业务、场地租赁业务的定价应不偏离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同类服务的价格;

3、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支付应以实际发生的额度和费用标准进行。

4、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

5、自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议批准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除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外,主要是因为各交易标的均为民爆器材生产配套之必需品,由受同一股东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供应,不仅在产品质量和物流方面更有优势,而且在按需调整产品规格型号和供货时间以及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能够顺畅地进行协调与配合,更具协同效应。

本公司与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主营业务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与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协议中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相关交易金额的上限合理,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双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是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协议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协议条款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五、备查文件目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本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2019-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07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销售商品、出租办公用房及附着物等日常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20315.55万元,2018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395.38万元。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且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20%以上的情况。上述差异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以及公司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8年,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披露日期及索引:2018年4月20日《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1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主要交易内容

(1)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南岭衡阳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和湖南岳阳南岭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按市场价分别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和汨罗分部提供水电服务;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水、电服务等;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纸箱、塑料袋等包装物及细木粉、木炭、乳化剂、复合油箱等原材料。

(2)与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棉纱、印刷品、塑料卡片、连接件和用于包装所需的纸箱、纸盒等;同时,本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另加10%管理费用为湘之源提供水电服务。

(3)与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交易的主要内容

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纸箱、大筒膜等包装材料。

(4)与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电雷管药头半成品;湘荣实业公司生产电雷管药头的部分原材料,由本公司按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合理价格向其销售;同时本公司按市场价向其租赁工房及设备。

(5)与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交易的主要内容

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电子导线以及包装所需的纸箱、木箱等;湘荣福利工厂为本公司提供纸箱、木箱等所用的部分原材料,由本公司按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合理价格向其销售;同时本公司按市场价向其租赁工房及设备。

(6)与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市场价向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

(7)与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市场价向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

(8)与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市场价向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

(9)与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市场价向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民用爆破器材。

(10)与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硝酸钠。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同类产品、材料、劳务等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签署了《2019-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就购销设备、原材料采购、场地租赁、咨询服务、物业服务、煤气水电费等及日常其他支付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该协议尚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签署《民用爆炸物品买卖协议》,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数量、质

量、交提货日期由双方签订具体产品的供需合同,详细约定相关事项,交易价格为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渊源,本公司与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具有对双方配套生产经营有利的良好合作关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适用合格的辅助材料的供应。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处理。同时,由于改制前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点都远离城区,分别配置了较为完备的供水、供电系统,为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改制时遵循谁用量大供水供电资产划给谁的原则,对三点的供水供电资产进行合理的划分: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牌点供应本公司水电,本公司给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祁东、汨罗分部供应水电。

2、本公司所属的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器公司)向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之源公司)采购辅助材料如:棉纱、印刷品、塑料卡片、连接件和用于包装所需的纸箱纸盒,由于湘器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湘器公司与湘之源公司同属永州市,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能保障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同时,因改制前湘器公司已配置了较为完备的供电、供水系统,为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湘器公司按照当地市场价另加一定管理费用为湘之源提供水电服务。

3、本公司所属的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169公司)向涟源相中协力包装材料厂(简称协力厂)采购纸箱、大筒膜等包装材料,由于169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169公司与协力厂同属涟源市,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169公司均从协力厂定制前述材料。

4、本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向红公司)向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简称湘荣实业)采购电瞬发雷管药头;同时,向红公司有偿向其提供工房、土地及设备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湘荣实业同属岳阳县,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且当地没有同类生产厂家,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生产工业雷管所需的各种电药头均从湘荣实业采购。湘荣实业公司制造电药头的一些如危险物品的原材料从向红公司采购,向红公司销售给湘荣实业公司的原材料按照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价格卖给湘荣实业公司。

5、本公司所属向红公司向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简称湘荣福利厂)采购电子导线以及用于包装所需的纸箱、木箱等,并有偿向其提供工房及土地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湘荣福利厂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均从湘荣福利厂定制前述材料。湘荣福利工厂生产纸箱、木箱的原材料从向红公司采购,向红公司按照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价格将上述原材料销售给湘荣福利工厂。

6、本公司所属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神斧民爆)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的新天地大厦的办公场地有空余,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沙需要租用办公场地。

7、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为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破器材全国集中采购平台,拥有广泛的客户需求。本公司为全国民爆行业民爆器材产品品种最齐全的企业之一,所生产的民爆器材产品能满足其经营的需求。双方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能够实现互利共羸。

8、本公司生产所需硝酸钠的市场销售一般都是采用代理经销商模式,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经销商具备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双方互利共赢。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湘之源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涟源湘中协力包装材料厂、岳阳县湘荣发展实业公司、岳阳县湘荣福利工厂、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本次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开展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拟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对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自愿、互利为基础,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纪明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0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张健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财务总监何晖先生,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0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乐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王乐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乐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8936155

传真号码:0731-88936158

电子邮箱:303736398@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2楼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王乐毅先生个人简历

王乐毅先生 男,中国国籍,198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经理、融资管理科科长;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务总监;2010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3月至12月,任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经理。

王乐毅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郑立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鉴于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吕春绪先生因身体原因,已于2018年12月24日申请辞去了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郑立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郑立民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郑立民先生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提名郑立民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郑立民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郑立民先生简历

郑立民先生,中国国籍, 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管理师。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 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12月至今,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

郑立民先生除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工程”)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本公司为其从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担保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1楼

3、法人代表:刘士兵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6月26日);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材销售;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矿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与本公司的关系:南岭工程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南岭工程的资产总额为26,488.97 万元,负债总额为17,865.92万元,净资产为8,623.05万元,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742.67万元,净利润-889.23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相关授信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南岭工程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与授信有效期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南岭工程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实现经营目标及融资计划的需要。南岭工程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产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该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南岭工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南岭工程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为南岭工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与授信有效期一致。

六、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累计为11,000万元(2019年1月份已为南岭工程担保的4,000万元担保责任尚在担保期内未履行完毕,计入累计额度),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修订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具体情况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情况如下: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示,不会对当期或本次调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作出的合理的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依据为财政部2018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棚改

项目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于2019年3月21日下发《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新天地集团一六九公司棚改项目托管主体转移等有关事项的复函》(湘国资发展函[2019]3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六九棚改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一六九公司于2010年申请设立一六九棚户区改造项目,在2011年对项目进行了调整,并经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建于娄底市万宝新区湘中大道以北、高丰路以东、紫鹊界路以西、畔山街以南。

2013年1月,该项目作为职工居住民生工程全权委托给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弘房地产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建设,鉴于开发商百弘房地产公司资金筹措能力不足,在开发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中断达3年之久,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在百弘房地产公司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因申诉无门引发了部分员工业主非理性聚众集会转而围堵一六九公司办公区和生产区,且多次到有关单位集访,严重影响了和谐发展。

由于该项目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顾全大局,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六九公司主动担当,多年来一直积极协调有关方面采取法律手段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2018年6月13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2017)湘1302民初2331号】,裁定“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一六九棚改项目的管理,一六九公司全面接管该棚改项目的建设”,考虑到一六九棚改项目的特殊属性以及和谐维稳等现实需求,一六九公司依据法院裁定全面托管了该棚改项目建设。

2018年6月28日,一六九棚改项目正式复工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一六九公司因托管业务的需要支付了部分项目建设资金。2019年1月15日,从维护集团大局角度考虑,兼顾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集团”)党委(扩大)会同意由本公司股东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斧投资”)承接该棚改项目的托管,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湖南省国资委审批。

二、湖南省国资委复函的有关内容

2019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新天地集团一六九公司棚改项目托管主体转移等有关事项的复函》(湘国资发展函[2019]33号)。该复函原则同意:“一六九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托管主体由一六九公司转移为神斧投资,神斧投资可以按照法院裁定及与当地政府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在合理限额内继续履行项目所需资金的垫支责任(含一六九公司前期垫支的资金及相关成本),但需严格控制垫支范围,垫支预算并履行相应法定程序。”

三、项目托管移交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批复及安排,一六九公司将与神斧投资签订《项目托管移交协议书》,约定一六九公司将项目托管所涉及的施工建设等相关全部权益和债权债务均移交给神斧投资。移交完成后,该托管项目有关的托管责任将进行转移,继续履行该项目托管所需资金由神斧投资承担,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新天地集团一六九公司棚改项目托管主体转移等有关事项的复函》(湘国资发展函[2019]33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