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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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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1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立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达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是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71,410.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96,474.08元,减去2018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4,583.63元,减去2018年分配现金红利10,480,570.6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6,892,730.15 元。

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256,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6,384,04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资本公积减少为1,754,977,154.96元;未超过2018年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现金分红占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30%,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案的形式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1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国普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71,410.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5,996,474.08元,减去2018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4,583.63元,减去2018年分配现金红利10,480,570.6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6,892,730.15 元。

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256,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6,384,04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资本公积减少为1,754,977,154.96元;未超过2018年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现金分红占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30%,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2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两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2,061,933.9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89,304,393.60元。

2、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32.60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7000万元及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2)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

(3)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9日到期,本金5000万元和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4)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31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

(5)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1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6)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运用闲置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7日到期,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920,958.91元已如期到账。

(7)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3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1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302,465.75元已如期到账。

(8)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556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311,500.00元已如期到账。

(9)公司于2017年08月1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9,000万及收益1,367,753.42元已如期到账。

(10)公司于2017年08月22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598,600.00元已如期到账。

(11)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对公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将于203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上述期限内按需分次赎回。公司根据自己的需求于2017年10月18日及2017年12月22日分别赎回1,000万,共赎回2,000万,本金2,000万及收益105,219.17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2)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53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

(13)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55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1,433,220.03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2017年7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对公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将于203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上述期限内按需分次赎回。2018年2月22日赎回1000万,本金1000万及收益149,602.74元已如期到账;2018年12月26日赎回2000万,本金2000万及收益922,137.00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53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本金7000万及收益7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2)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55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75,178.08元已如期到账。

(3)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非凡资产管理89天安赢第185期对公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4月2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438,904.11元已如期到账。

(4)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61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4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5)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515(保本)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本金1000万及收益136,109.59元已如期到账。

(6)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74,794.52元已如期到账。

(7)公司于2018年4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3日到期,本金5000万及收益573,846.11元已如期到账。

(8)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10,000万及收益1,764,109.59元已如期到账。

(9)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8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31,863.01元已如期到账。

(10)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5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8月20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113,095.89已如期到账。

(11)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6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19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319,342.47已如期到账。

(12)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7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55,397.26元已如期到账。

(13)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6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34,356.16元已如期到账。

(14)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1010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5000万及收益866,301.37元已如期到账。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为207,242,297.69元,实际结余余额为207,242,297.69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74,268.72 元,理财投资收益12,768,731.04元,手续费支出39,809.08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2,033,154.05元,理财投资收益4,876,158.90元,手续费支出13,802.03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1,441,114.67元,理财投资收益7,892,572.14元,手续费支出26,007.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9月29日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注1: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非公开发行报告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对外转让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2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下转1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