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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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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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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19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车库”)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同时严格监控诺力车库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按期收回。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此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诺力车库其他股东将不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继续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王承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仅限上门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为69%、饶本骁持股比例为10%、王承持股比例为10%、吴雅强持股比例为8%、周阳持股比例为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诺力车库的资产总额为7,971.51万元,负债总额为7,436.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34.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29%;2018年度,诺力车库的营业收入为5,751.19万元,净利润为149.19万元。

三、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诺力车库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诺力车库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此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风险可控。

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5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钢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材料价格,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热轧卷板对应的期货品种热轧卷板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5,000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额度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四)建立公司的期货业务的授权制度、审批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15,0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

1、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

注:上表中“中鼎集成”系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诺力智能”系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诺力车库”系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

2、以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拟将公司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35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5372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5374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5375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5377号”、“浙(2018)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05378号”,共有宗地面积167,897.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5,410.41平方米],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作为贷款抵押担保,本次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协商确定。

上述以信用担保方式和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215,000万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客户的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现将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泉德”)签约,为其承建智能立体仓库,合同总额5,123.80万元。因该公司拖欠剩余合同款2,672.11万元,中鼎集成于2018年12月19日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归还欠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德因建设资金不足,拟建设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尚无法投产。因吉林泉德资金链断裂,涉及多起债务诉讼,预计将难以归还欠款。中鼎集成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对吉林泉德应收款计提80%坏账,计2,137.6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中鼎集成正在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中。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084.20万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前述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董事会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裕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裕丰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裕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李裕丰先生辞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裕丰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裕丰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6日

至2019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19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毛英、周学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贡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