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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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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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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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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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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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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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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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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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3年9月12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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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9月12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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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成立于2005年2月,是中国一流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及上海设有子公司——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业务牌照齐全,拥有全国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全国社保基金境外配售策略方案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专户资产管理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QDII基金管理人、RQFII基金管理人及QFII基金管理人等业务资格。
汇添富基金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投资业绩放在首位,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品牌优势,被誉为“选股专家”,并以优秀的长期投资业绩和一流的客户服务,赢得了广大基金持有人和海内外机构的认可和信赖。
目前,汇添富基金已经发展成为长期业绩优异、产品布局完善、业务领域全面、资产管理规模居前的大型基金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汇添富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6500亿元,其中公募资产管理规模(剔除货基及短期理财债基)为1738.78亿元,稳居行业前十。优秀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行业与市场的高度认可。2018年,汇添富基金荣获“十大产品创新基金公司奖”“公募基金20年最佳主动权益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20年十大最佳基金管理人”“基金20年‘金基金’TOP基金公司”“中国基金业20周年优秀基金管理公司(7-15年组别)及管理层”等奖项,旗下多只基金荣获金牛奖、金基金奖、明星基金奖等奖项;“添富智投”荣获“上海金融创新奖”,“添富养老”荣获“综合奖·2018中国AI金融先锋榜”等奖项。
2018年,汇添富基金新成立23只公募基金,包括13只混合型基金,2只股票型基金,2只指数基金,6只债券基金。新发重点主动权益产品包括添富价值创造定开混合、添富行业整合混合、添富智能制造股票、汇添富文体娱乐混合、添富创新医药混合、添富全球消费混合(QDII)等,有序推动不同久期、信用级别的债券产品落地,参与发售战略配售基金,探索养老目标日期FOF基金。2018年底,公司公募基金产品总数达120只,包括主动权益、指数、股债混合、债券、货币基金等覆盖各类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
2018年,汇添富基金进一步夯实自有平台基础建设,在全方位升级平台架构及安全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引领行业创新,规模及客户数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全年实现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常用设备保护、7*24小时智能交易监控等重大升级;推出多款树立行业标杆的拳头功能:指数宝、理财日历、模拟组合、实时估值等。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对外合作业务取得重大突破,与多家互联网巨头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截至年底,对外合作伙伴数量已超110家,成为业内对外合作最多的公司之一。
2018年,汇添富基金持续推进大机构战略,机构业务规模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公司深受专业机构投资者信任,获得所有大型银行及保险委外专户组合,且保险委托管理规模同业排名第一。养老金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也是全国社保基金境外配售策略管理人。养老金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受托管理组合账户数量及规模持续增加。
2018年,公司积极开展渠道销售和培训工作,专业的投顾服务以及良好的渠道维护口碑不断提升汇添富品牌在渠道影响力和认可度。同时公司持续大力开展定投、投资者教育、添富论坛等系列客户活动,营销培训活动拓展到银行和券商的网点、营业部。
2018年,汇添富基金继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全方位优化客户服务体系。公司通过完善大客户平台建设,搭建了囊括投顾式服务、基金理财、高端客户、现金宝的全新客服体系,为公司各项销售业务提供全方位支持。同时,持续优化电话、在线客服、短信系统等服务通道建设,丰富服务渠道,提高客服体验。
2018年,香港子公司与母公司两地一体化运营、垂直化管理继续发挥显著成效,国际业务总资产管理规模取得长足进步。公司海外产品线进一步完善,发行了QDII项下汇添富全球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项下添富沪港深大盘价值混合基金、添富沪港深优势定开基金。“港股通”类委外专户管理规模继续保持领先,海外主动管理权益资产规模保持行业前列。2018年,香港子公司在加强母公司投研一体化基础上,港股投资及海外债券投资业绩持续优异,汇添富中港策略基金获得晨星三年与五年的五星评级,根据彭博统计在最近三年、五年同类港股基金中业绩均位列第一;汇添富港币债券基金获得晨星三年和五年四星评级。
2018年,汇添富公益事业坚持不懈,连续第十一年开展“河流·孩子”公益助学计划。继2017年公司党委下属的八个党支部和各地“添富小学”建立结对关系后,2018年,各支部纷纷前往相应学校开展回访及支教活动。党员们经过实地探访,了解学校实际困难和发展需求,邀请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前往公司援建的“添富小学”参加公益服务,并通过向公司员工发售筹款台历、参加“99公益日”筹款、参与“一个鸡蛋的暴走”等活动,全年筹款约8万余元,用于添富小学国学课程筹备及开设、教师培训项目开展、图书室扩充等。
2019年,汇添富基金将继续秉持一贯的经营理念与原则,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推动业务稳步发展,为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中国居民财富水平而不懈努力。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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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8日公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蒋文玲女士于2017年8月21日起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研究决定,蒋文玲女士休假期间,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由基金经理徐寅喆女士代为履行职责。蒋文玲女士已于2018年1月30日结束休假,恢复履行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1日就上述事项进行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和社保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监督检查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在研究环节,公司建立了统一的投研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内外部研究成果对所有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开放分享。同时,通过投研团队例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等投资研究交流机制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2)在投资环节,公司针对基金、专户、社保、境外投资分别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议事规则分别召开会议,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独立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和组合调整方案,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3)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集中交易,所有交易执行由集中交易室负责完成。投资交易系统参数设置为公平交易模式,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交易指令。所有场外交易执行亦由集中交易室处理,严格按照各组合事先提交的价格、数量进行分配,确保交易的公平性。(4)在交易监控环节,公司通过日常监控分析、投资交易监控报告、专项稽核等形式,对投资交易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包括利益输送在内的各类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核查。核查的范围包括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交易价差、收益率差异、场外交易分配、场外议价公允性等等。(5)在报告分析方面,公司按季度和年度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并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同时,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还将就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做专项说明。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完善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进一步实现了流程化、体系化和系统化。公司投资交易风险控制体系由投资、研究、交易、清算,以及稽核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嵌入式的风险管控,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采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5日)同向交易的样本,根据95%置信区间下差价率的T检验显著程度、差价率均值是否小于1%、同向交易占优比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以及专项稽核检查,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13次,由于组合投资策略导致。经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宏观经济运行过程较为复杂,其中最为瞩目的当属美联储加息态度从鹰派逐渐转为鸽派,对全球资产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国内经济二季度开始由盛而衰拐点初现,三季度由于猪肉价格和油价快速上涨引发滞涨的担忧,但是在四季度经济进一步下行和外围环境的严峻性得到一致性确认。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演变,政策基调从“去杠杆”调整为“稳杠杆”,资管新规等重大监管政策通过过渡期设置、明确定义和范围、打补丁的方式实现了平稳落地,同时货币政策由紧转松,一年中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流动性保持充裕。在基本面下行、政策面友好的大方向下,债市全年走出了波澜壮阔的牛市行情,年末10年国开债收于3.64%,与前一年末相比下行120BP,1年期短债收益率下行高达200BP,收益率曲线形态平坦化趋势显著。
考虑到货币政策转为稳健,资金面整体维持宽松,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从一季度开始较为乐观,逐步拉长组合的剩余期限,并利用震荡格局进行波段交易操作,为投资人获取更好的收益。在个券选择方面,仍然回避可能有信用风险的中低评级债券,以流动性较好的NCD、AAA债券为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0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经济运行压力仍然较大,美国经济增速放缓,两党分歧加大,寻求贸易保护的诉求更为强烈,出口对于国内经济的拖累将会进一步显现,同时在经济疲弱格局下,国内就业压力和居民收入放缓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消费,而高层定调的“房住不炒”政策也限制了地产对投资的拉动,同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排查和化解任务较为艰难。预计今年会有更多实质性、针对性的政策会出台,以提振银行体系风险偏好,改善实体融资困境,降低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方面,预计央行会采取降准、不对称降息等多种政策,以帮助银行补充资本金,继续实现宽货币向宽信用的转化,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债市当前绝对收益率处于低位,下行空间仍取决于央行政策力度,而市场一致性预期均较为强烈,估值压力和交易拥挤将导致债券波动风险加大。
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到在收益率低位下行的过程中,货币基金整体规模可能进一步收缩,需要对组合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保持高度警惕。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特定品种或者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若协会有特定调整估值方法的通知的,例如《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应参照协会通知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集中交易室、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本基金期初应付收益为人民币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分配收益人民币2,618,771,448.79元,其中人民币2,618,771,448.79元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期末应付收益为人民币0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许培菁于2019年3月25日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466941_B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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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64,411,174,221.1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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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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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97号文《关于核准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40,875,018.1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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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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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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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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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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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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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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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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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度合计申购2,971,646,309.34份,申购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期间合计赎回3,562,246,373.32份,赎回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期间管理人因红利再投获得本基金32,728,910.77份。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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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合计申购151,000,000.00份,申购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期间累计赎回46,513,513.75份,赎回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本报告期内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红利再投获得本基金24,169,899.76份。
2、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于2018年度合计申购10,740,000.00份,申购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期间累计赎回950,671.10份,赎回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本报告期内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因红利再投获得本基金393,041.20份。
3、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合计申购330,900,000.00份,申购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期间累计赎回220,600,000.00份,赎回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本报告期内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红利再投获得本基金4,012,914.14份。
4、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度合计申购50,000,000.00份,申购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费率;期间累计赎回88,134,000.00份,赎回费为0,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赎回费率;本报告期内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红利再投获得本基金2,218,238.13份。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3,069,889,815.16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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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公允价值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0,311,122,716.65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9,099,988,525.01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3月20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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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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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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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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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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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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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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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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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8.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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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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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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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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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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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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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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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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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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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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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8)按照《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会员租用交易单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基金管理公司托管在同一托管银行的基金可以共用同一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或退租交易单元。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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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