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2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姚平、王泽栋、独立董事张大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王来、陈立庆、独立董事张先治代为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司政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72,98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4,230,201.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2019年公司和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拟对上述承诺进行调整。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1、租赁营口老港区泊位资产及仙人岛港区部分泊位码头资产;
2、对于目前港务集团已投产的泊位资产,港务集团拟采取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对于港务集团其他在建泊位,港务集团承诺待其投产后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转给股份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二)2019年履行承诺方案
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和港务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拟继续租赁港务集团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上述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9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
2、公司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
3、公司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上述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拥有表决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4,793.27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44.0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拥有表决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3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3名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为毛玉兰、阎淑君和石维力。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72,98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304,230,201.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2019年公司和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拟对上述承诺进行调整。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1、租赁营口老港区泊位资产及仙人岛港区部分泊位码头资产;
2、对于目前港务集团已投产的泊位资产,港务集团拟采取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对于港务集团其他在建泊位,港务集团承诺待其投产后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转给股份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二)2019年履行承诺方案
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
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和港务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拟继续租赁港务集团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上述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9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
2、公司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
3、公司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监事会认为:由于辽宁港口整合,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港务集团和股份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提出承诺调整,调整方案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4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有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公司与港务集团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7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避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与港务集团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9年公司和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拟对上述承诺进行调整;
2、为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2019年公司和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拟对上述承诺进行调整。
(1)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1)租赁营口老港区泊位资产及仙人岛港区部分泊位码头资产;
2)对于目前港务集团已投产的泊位资产,港务集团拟采取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对于港务集团其他在建泊位,港务集团承诺待其投产后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转给股份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2)2019年履行承诺方案
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
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和港务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拟继续租赁港务集团鲅鱼圈港区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上述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9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
2)公司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
3)公司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就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7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了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据此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
2018年度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4,793.27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144.0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见附件九),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港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就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7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上述两项议案不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港务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至2018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78.29 %的股份。港务集团成立于196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和忠,注册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主要经营港口装卸、仓储、服务、船舶物资供应等业务。港务集团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1,142,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47,793万元,营业收入为979,4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64万元。港务集团2018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资产总额7,999,9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13,179万元,营业收入为822,083万元。
2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经辽银监复[2015]365号文件批准开业,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港务集团出资2.5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出资2.4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法定代表人张振宇。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财务公司2018年财务情况如下:资产总额487,316.24万元,股东权益72,005.07万元,营业收入18,887.78万元,净利润9,121.14万元。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港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港务集团的关联交易已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3000万元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港务集团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
(1)公司拟继续租赁港务集团鲅鱼圈港区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
鲅鱼圈港区18#泊位是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码头长度45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800万吨。鲅鱼圈港区A港池A3#通用泊位为7万吨级,设计年吞吐量能力为268万吨。
(2)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2、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
1、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租赁资产定价原则: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8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
2、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服务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1) 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承诺,在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来讲,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在财务公司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之信贷服务,在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来讲,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同类价格,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类信贷服务之价格。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在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信贷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服务金额的限定
存款余额: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超过上述额度,公司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信贷余额: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由于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继续租赁港务集团鲅鱼圈港区18#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2、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上述7项关联交易已经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关联董事共计7人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港务集团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辽宁港口整合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港务集团和股份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提出承诺调整,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港务集团提出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能够有效解决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认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9-005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等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