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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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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进展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将视实际情况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04、2018-020)。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8]CP19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明确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2亿元,注册额度自2018年12月10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公司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首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债券期限为1年。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将视实际情况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74、2018-081)。

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证函〔2019〕61号《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函复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项。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中2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期,2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期。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各为本次发行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为广东再担保和深圳中小担的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深圳中小担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为深圳中小担的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三)反担保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为上述两事项提供反担保。

广东再担保和深圳中小担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一)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02-17

3、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

4、法定代表人:刘祖前

5、注册资本:60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2018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8]第0823M号”《2018 年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广东再担保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12-24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东环二路8号粤商中心A座21JK

4、法定代表人:胡泽恩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2018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的【新世纪企评[2018]02036】评级报告,深圳中小担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提供反担保

(1)被担保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金额:1亿元

期限:1年

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1亿元

期限:1年

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为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事项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2亿元

期限:3年

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反担保是为公司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改善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是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改善融资结构,保持公司资金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9亿元(包括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5.59%。因部分对外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未实际发生,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4.62%,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洪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亿元,为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 LTD.提供担保0.7亿元,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提供担保1.6亿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