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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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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0、0、0和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17:00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145,488,845.78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19年2月28日)基金总份额份的63.28%。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

145,488,845.7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上述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均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3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一)转型时间及法律文件修订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变更基金名称、调整封闭期与开放期规则,删除基金份额发售、基金备案的相关内容,增加有关基金转型、历史沿革及存续的相关内容,并根据转型后的产品特点对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等内容进行修订。此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原基金合同进行了其他必要补充与修订等内容,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见备查文件《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附件四)。

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据此更新的《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生效日详见相关公告。

(二)转型后的业务安排

自2019年4月25日(转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含),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开放期间,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分公司、理财中心及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四、关于选择期安排情况的说明

1、选择期的时间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9年3月26日生效,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3月27日进入选择期,至2019年4月24日选择期结束。

2、选择期期间的申购、赎回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仅开放赎回业务。

3、选择期期间的投资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4、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同意根据《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支付。

选择期内,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选择期的首日除外)及托管费。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