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1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建议免去梁春发先生在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查通过李超先生的任职资格。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奇胜先生不再代为履行总裁职责;同意聘任李奇胜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并免去其公司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裁薪酬的议案》
同意李超先生2019年度薪酬采取协议工资方式执行,标准为年薪80万元(人民币,税前),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部协议工资实施细则〉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简历:
李超,男,1979年9月生,经济(金融)学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投资银行部主任科员;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和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投资银行部市场研发处主持工作;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与投行业务部市场研发处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春季班”脱产学习;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挂职宁夏石嘴山市市长助理;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李奇胜,男,1973年2月生,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海南省农垦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16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代为行使总裁职责。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现就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任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奇胜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同步。
2、我们对《关于总裁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新任总裁的薪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地区、行业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能有效激励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新任总裁的薪酬。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1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1日
至2019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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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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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4月10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电话:0898-31669317,传真:0898-316614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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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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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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