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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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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19-20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5,535,5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通过集中、组织、配置国内外大宗商品相关优势资源,重点围绕基本建设和中国制造两类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供应链集成服务,致力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组织者和供应链管理者”。

供应链集成服务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依托客户网、物流网、资金网、信息网等网络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集咨询、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产成品销售、剪切加工、物流配送、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各环节中供应链金融管理和服务等供应链集成服务,通过渗透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拓展盈利空间,创造增值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自身价值。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主要业务模式为:自营分销、配供配送、代理采购、期现结合、电子商务、定制加工、代理及自营进出口等。

目前公司服务的主要品类有金属材料、矿石、煤炭等。公司已在全国构建了完善的服务网络,共设立了三十余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布在中西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经济发达或高速增长的地区;同时在香港、新加坡拥有3家境外平台公司,逐步实现业务的全球化和内外贸一体化。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在工程配供配送业务的集约效应、规模效益不断显现,中西部地区市场地位不断提升,逐步显现头部效应。公司创新采用厂库供应链模式,更快、更好响应上下游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原材料代采、产成品代销、专业化库存管理服务及动态资金支持,进一步为客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提升了客户黏性。

作为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的配套支撑,公司线上以商务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为核心,线下以仓储、物流为支撑,实现“天网”、“地网”线上线下的有效融合。线上公司自建“中拓钢铁网”(www.zt906.com)和手机客户端APP,开发并完善配供配送、价格风险管理(PRM)、智慧仓储系统(WMS)、CRM、SAP和OA等信息系统,线下匹配全国性物流网络,融合已覆盖物资主要集散区域的仓储网点,打造大宗商品仓储、物流服务生态圈。同时,公司利用多年来积累的上下游客户资源优势,通过中拓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产业投资上,遵循“战略性、协同性、匹配性”原则,积极开展产业链相关及协同互补领域的资产及股权投资,通过并购、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外延式拓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行业情况说明

生产性服务业,即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行业,是与建造业、制造业等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重塑中国制造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为中国制造转型升级提供动力引擎。目前我国制造业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但仍然大而不强,需要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相应的为生产性服务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2015年,《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2016年,浙江省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改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于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状,加快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强调供应链的重要战略意义,提出到2020年要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发展“现代供应链”。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行业发展将驶入“快车道”。

公司在行业深耕多年,拥有深厚的生产性服务业运营经验及专业背景,已构建完善的大宗商品集成服务管理体系,管理机制成熟,资金统筹能力强,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公司已基本完成全国业务布局,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我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下半年,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因素影响,国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抓住机会,运用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业务网络优势,通过强大的供应链服务集成能力、有效的价格管理能力,紧紧围绕经营计划,坚持“一二三”发展战略,即盯紧一个目标:成为行业领先的生产资料供应链服务集成商;服务两类客户:服务“基本建设”和“中国制造”两类客户;提升三大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集成服务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有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经营利润创历史新高,资产收益稳步提升,实现规模和效益双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2.94亿元,同比增长3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76.58%。全年销售各类金属材料1171.26万吨,同比增加26.67%;矿石737.04万吨,同比增加17.36%;煤炭611.41万吨,同比增加167.75%。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年初经营计划,各项业务取得有效进展。

(一)坚持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公司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按照“做专做精做强做大”的要求,各业务单元坚持“专业就是胜率,精致就是利润”的指导原则,系统梳理自身商业模式,明确业务定位,做好经营聚焦,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业务单元达13家,1000万元以上业务单元达18家,创公司历史业绩新高。公司在工程配送领域打造了极具影响力的“中拓”服务品牌,大客户、大项目合作不断深化,同时工业材经营聚焦主流区域和品种,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趋于稳定。

(二)深入推进转型升级,集成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不断整合各种资源,提升集成服务水平,在为客户提供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产品销售的同时,深化供应链金融管理和服务、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物流储运、剪切加工、价格管理等集成服务,满足了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形成了强大的聚合效应和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

1、加快商业模式创新。贵州中拓与合作客户采取“固定回报+滚动利润共享”模式开展金属硅的供应链管理,成为轻资产工贸结合的典范;湖南中拓与配煤厂开展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产成品销售及融资租赁等全产业链的业务合作。

2、积极推进贸工一体化。中拓新材料科技公司年产60万吨优特钢精线加工项目已投产试运营,公司贸工一体迈出关键步伐,该项目还入选浙江省2018年度65个重大产业项目。

3、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成立国际业务及单证管理中心,加强对国际业务的专业指导和过程管控。做大做强进出口业务,目前公司开展国际业务的团队已发展到10个,全年实现营收113亿元,首个国际供应链管理项目在菲律宾落地。

4、深入推进产融一体化。围绕客户的采购、销售以及库存管理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客户流量不断增加,客户粘性不断提升,合作模式日趋丰富。发挥与供应链业务的协同效应,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贸融实现良性互动。

5、大力拓展再生金属等新业务。积极拓展循环经济新领域,在江西、山东、河北、浙江等地洽谈了多个再生金属项目,江西上栗再生金属“基地+贸易”项目已落地实施。此外,公司积极拓展了甲醇、油品、动力煤等新品种,经营品种不断丰富。

6、加快“天网”“地网”建设。积极完善自有物流网络布局,构建覆盖物资主要集散区域的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公司运营管理的仓库网点已达31个;打造“无车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平台,纳入承运商149家,车辆1738辆,较好的支撑了公司业务发展。2018年,公司获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布的“2018中国物流创新奖”。持续加大以商务电子化和管理信息化为核心的“两化”建设,新开发配供配送、价格风险管理(PRM)、智慧仓储(WMS)等系统,优化完善SAP、CRM和OA等系统,尤其“中拓云仓”的上线实施,为“天网”“地网”有效融合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坚持科学精细化管理,企业运营管控进一步强化。

1、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司全面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以利润目标为导向,定期召开月度经营例会与管理层周工作例会,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及流程体系,进一步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公司的管理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强化。

2、团队建设进一步强化。持续深化“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一主三辅”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统管梯队人才库。加强“中拓课堂”培训体系建设,全年开展中高级领导力、技能类等各类培训40余项。持续优化考核激励体系,将价值评估体系应用其中,建立了良性激励机制。

3、资金管理更加高效。加大筹融资力度,全年新增银行授信50余亿元,公司总授信近170亿元;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把资金用在回报率高、周转速度快、持续经营性强的业务上,实行动态调整资金额度管理,有效保证供给和提升经营质量,资金使用效率更高。

4、对标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配供配送业务以重庆中拓为标杆,工业材业务以益光国际为标杆,持续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在公司内部形成了对齐标杆、“补齐”短板、迎头赶上的良好氛围。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开展对标学习后,业务单元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性提升,对标成效显著。

(四)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发展更加健康稳定

1、风险管控意识深入人心。“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风险第一、效益第二、规模第三”、“安全性、盈利性、可持续性”等风控理念已成为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的行动准则,并内化到具体的经营管理及执行过程。

2、风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始终坚持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严格执行客户资信调查与审批,严把客户准入关,对重点关注行业及客户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客户授信,全年共组织一、二级风控会356次,过会项目没有发生风险事项。坚持重大合同双周例会,加强对库存、逾期账款、保证金的定期跟踪,强化三项资金管理。坚持与大客户、大平台进行合作,强化与广西交投、德龙钢铁、太平洋建设、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等9家优质客户战略合作。加强货权管控,通过与港口直接签约,实现进口货物港口控货超60%;强化仓储供应商动态管理,全年新增46家物流供应商,已签约授信的仓储供应商达到167家。

3、价格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成立行情研究中心,深化产业研究,加强对大宗商品行情及价格趋势的研判;成立期现投资部,拓展期现结合服务支撑能力,提升期现结合专业化水平;通过规范业务单位风险对冲操作、每日公布现货价格指数、每周调研统计业务区域社会库存、每周及不定期召开价格管理例会等,不断提高价格风险管理能力。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除隐患”等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指标,公司未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32.94亿元,较上年增长30.75%,营业成本618.26亿元,较上年增长30.8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6亿元,较上年增长76.58%。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商务模式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业务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经营质量进一步增强。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商品采购成本,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商品采购成本相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资产负债表“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利润表“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1、“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1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浙江中拓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MA2AJGJE20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整,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期,公司在湖南长沙市设立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MA4PRPGK86 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期,公司分别收购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9.09%、46.36%的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故自取得实际控制权后,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2019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公司日常需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同时出于为客户锁定成本考虑,公司经营过程也会存在远期交货的锁价订单。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同时促进业务转型发展,2019年,公司拟根据《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基差管理业务。

三、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类型:根据经营需要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及期货风险管理机构开展套期保值、库存管理、期现对冲、盘面对冲、买入或卖出交割等业务。

2、交易品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锰硅、甲醇等及其他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交易品种(增加交易品种需董事会确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品种除外),2019年公司继续拓展化工类业务,相应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PTA、乙二醇。

3、交易数量: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也包括采购成本已经锁定但供应商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到货的资源数量)和销售锁价合同未执行总量为最高卖出、买入套保头寸限额;盘面基差管理交易:双向开仓数量必须严格执行对冲交易配比;其它交易类型均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衍生品管理制度执行。

4、保证金最高金额为:任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5、风控小组:由公司风控分管领导、相关事业部分管领导、风控法务部、经营管理部、物流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和资金运营部的责任人组成。风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为组员。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风控法务部对日常操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授权纪检审计部对衍生品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稽核;风控法务部及纪检审计部应做好监管工作,发现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7、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管理制度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并制订《期货风控管理实施细则》。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交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钢材、铁矿、焦炭等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货交易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基差管理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基差管理的监督,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衍生品管理制度,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制度进行完善与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对公司套保对冲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等相关衍生品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程、审核公司衍生品决策流程、对大额卖出交割进行决策等,公司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通过;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套保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保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期货等衍生品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锰硅、甲醇、PTA、乙二醇等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工程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具体说明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度拟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471.1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82,689.91万元,其中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且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245,245.45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2,452.45万元,计提比例为1%。除上述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37,364.78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6,305.73万元,计提比例16.88%;明细如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9.68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76.50万元,计提比例96.01%。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834.68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和合并范围变化影响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024.54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9,775.71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290.84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072.81万元,计提比例98.98%;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484.8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176.28万元,计提比例37.43%。期末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4,249.09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和合并范围变化影响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其他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436.14万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明细如下:

(三)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201,653.73万元,经测试,期末预付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7,675.71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4,384.46万元后,本期预付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3,291.25万元。其中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按6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7,289.21万元坏账准备,本年新增计提3,120.16万元;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因账龄较长按100%计提坏账准备215.41万元,本年无变化;湖南省华长源交通设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57.98万元。

(四)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本金87,707.83万元,计提比例为1%,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940.58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后,本年减少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40.83万元。

(五) 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4,115.89万元,本期新增计提3,496.86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90.00万元,本期因存货已销售,予以转销513.38万元,本期因合并范围变化新增42.22万元;固定资产未新发生减值,本年度未计提减值准备。

(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5万元,本期新增计提15万元,因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停产,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七)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248.24万元,本期新增计提248.24万元。本期对发生减值的湖南一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五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湘南物流有限公司、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48.2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71.19万元,剔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684.0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84.01万元。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2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推进公司布局全国及海外市场的战略,根据被担保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测算,2019年公司拟为2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579,000万元人民币,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人民币。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共计200,000万元人民币。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时,需遵循公司为其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原则。如确有融资需求且拟超出核定担保额度、需从符合调剂使用条件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的,应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可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履行前述调剂事项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公司2019年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579,000万元人民币,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子公司被担保额度统计表(单位:万元)

公司为上述2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57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6.99%,在此额度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可在符合要求的上述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此外,公司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0.36%。2019年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湖北浙商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贵州中拓钢铁有限公司、广西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提供50,000万元、50,000万元、4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的担保,合计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5家全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统计表(单位:万元)

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200,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鉴于公司拟进一步拓展在全国及海外市场的业务,在控制总体担保额度的前提下,为保障2019年度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综合考虑被担保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信水平及融资能力,公司预计了2019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公司2019年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符合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需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汽车贸易业务及供应链管理及金融服务,资金需求较大,故所需担保额度较大。公司根据各子公司2019年经营发展需求预计了担保额度。经评估相关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融资能力后,我们认为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有利于子公司及公司总体良性发展,且被担保的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措施或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保障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9年为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符合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需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62,060.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3.68%,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以消费信贷方式购买车辆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此业务已于2016年9月停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97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0.35%。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信贷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1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26日在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1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年度报告》、2019-20《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704,021.0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34,002,086.70元,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5,329,571.39元,资本公积金657,595,423.39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675,535,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01,330,326.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本公司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及时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意见,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21《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9-22《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申请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公司配供配送业务、板带业务、国际业务等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20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信用证表外融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以上数据为含保证金的融资金额。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5、7、8、9、10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有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1、3、4、5、7、9、1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1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楼101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慧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9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2019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2019-20《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本公司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及时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意见,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2019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内部风险防控组织,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