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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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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行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本行13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集团2018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集团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06元(含税)。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业务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18年末市值约为2,071.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按一级资本排序,本集团在全球银行中位列第二。

本行设有14,977个分支机构,拥有345,971位员工,服务于亿万个人和公司客户。本行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商业银行类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外商业银行类各级机构近200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公司和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并提供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投资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服务。

2018年,全球经济总体延续增长态势,但增长势头有所放缓,经济增长同步性总体下降。美国经济增长较为强劲,但出现放缓迹象;欧元区经济增长势头持续放缓;日本经济波动性增大;英国经济持续低速增长,仍面临脱欧带来的不确定性。新兴经济体表现继续分化。受全球贸易摩擦及金融环境变化影响,金融市场波动有所加大,经济下行风险有所增加。

2018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进出口均保持较快增长,价格水平保持稳定。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6.6%;进出口总额较上年增长9.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上年上涨2.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3.5%。

中国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股市波动相对较大。货币市场利率下行,交易量较快增长;债券发行利率回落,发行规模较上年增加;股票市场指数下跌,成交量和筹资额同比减少;保险业资产增速有所放缓。

2018年,银保监会强监管系列举措持续发力,整治市场乱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细则落地,商业银行加快理财子公司布局,资管行业新格局开始形成;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政策陆续出台,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助力银行业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规模持续增长,信贷质量基本稳定,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

本集团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资产负债均衡增长,资本实现内生增长,资产质量稳固向好,盈利能力继续增强。

2.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3.1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相关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2.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量,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1. 净利润除以年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4. 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5. 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

6.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算,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7.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

2.3.2 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下表列出本集团2018年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2.4 股东情况

2.4.1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84,929户,其中H股股东43,160户,A股股东341,769户。于2019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57,934户,其中H股股东42,996户,A股股东314,938户。

单位:股

1.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865,61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宝武钢铁集团持有本行H股1,999,556,250股,其中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持有的上述股份以及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1,972,087,868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

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通过所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30,000,000股,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2,000,000股。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2.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于2018年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9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18户。于2019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9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8户。

2018年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 的获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8年末本行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5 公司债券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利润表项目分析

2018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实现利润总额3,081.60亿元,较上年增长2.79%;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主要影响因素如下:(1)受益于生息资产规模适度增长、央行降准、资产收益提升及结构优化等因素,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加338.22亿元,增幅7.48%;(2)克服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信用卡、网络金融等业务手续费收入增速较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增加52.37亿元,增幅4.45%;(3)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增长5.08%,与效益增长保持匹配;成本收入比26.42%,较上年同期下降0.5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本集团基于审慎原则,足额计提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支出1,509.88亿元,较上年增长18.55%。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利润表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利息净收入

2018年,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4,862.78亿元,较上年增加338.22亿元,增幅为7.48%;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73.80%。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2018年,受央行定向降准影响,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资产负债定价管理和加大存款推动力度等措施,本集团生息资产收益率上升幅度高于付息负债付息率上升幅度,净利差为2.18%,同比上升8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31%,同比上升10个基点。下表列出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变动对利息收支较上年变动的影响。

1.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的共同影响因素按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绝对值的占比分别计入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加338.22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232.18亿元,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106.04亿元。

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2018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1,726.13亿元,较上年增加34.10亿元,增幅为2.02%。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6.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2018年,本集团加大市场创新和服务优化力度,加强客户拓展营销,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30.35亿元,较上年提升4.4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为18.67%。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461.92亿元,增幅9.35%,主要是信用卡发卡量、分期业务和消费交易额保持较快增长,相关手续费收入突破350亿元,增长超过15%。

电子银行业务收入185.85亿元,大幅增长98.96%,主要是本集团从服务客户全方位金融需求出发,加大网络金融的服务和应用推广力度,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用户数量持续增长,移动金融交易量快速提升。

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160.44亿元,降幅1.30%,主要是代理保险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127.48亿元,增幅7.51%,主要是对基金、保险等资产托管规模持续提升,托管收入稳健增长;银团贷款牵头筹组及分销能力不断增强,银团贷款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121.01亿元,降幅8.40%,主要是受基础结算价格减免优惠、贸易融资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单位人民币结算和国际结算收入下降。

理财产品业务收入111.13亿元,较上年下降44.55%,主要是受到资管新规实施和理财产品市场发行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

顾问和咨询费收入104.41亿元,增幅5.40%,主要是加大投资顾问领域的系统开发运用,提升投资研究能力,业务实现良好发展。

其他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其他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其他非利息收入495.78亿元,较上年减少18.27亿元,降幅3.55%。其中,保险业务收入214.95亿元,较上年减少48.54亿元;投资收益145.86亿元,较上年增加81.75亿元,主要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重分类至投资收益项目中;汇兑损益61.53亿元,较上年减少83.02亿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外汇业务量增长、外汇衍生交易估值增加导致基数较高。

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2018年,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成本收入比26.42%,较上年下降0.53个百分点。业务及管理费1,672.08亿元,较上年增加80.90亿元,增幅5.08%。其中,员工成本1,020.57亿元,较上年增加57.83亿元,增幅6.01%;物业及设备支出323.90亿元,较上年增加19.05亿元,增幅6.25%。

减值损失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减值损失构成情况。

2018年,本集团减值损失1,509.88亿元,较上年增加236.26亿元,增幅18.55%。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196.56亿元;受表外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影响,其他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45.48亿元。

所得税费用

2018年,所得税费用525.34亿元,较上年减少36.38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7.05%,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持有的中国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3.2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资产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

1.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商业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三类。

2. 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3.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过渡要求,本集团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如2018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与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存在差异,均为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总额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0,983.10亿元,增幅为4.96%。其中,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放贷款和垫款较上年增加7,909.57亿元,增幅为6.29%,考虑期初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及加入应计利息因素,实际增加7,691.10亿元,增幅为6.12%;金融投资较上年增加5,332.61亿元,增幅为10.29%,主要是增持了中国政府债券,考虑期初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及加入应计利息因素,实际增加4,476.90亿元,增幅为8.62%。受央行降准影响,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上年减少3,553.93亿元,降幅11.89%。有计划地在期末增加流动性组合,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较上年增加3,364.38亿元,增幅67.26%。相应地,在资产总额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比上升0.71个百分点,为57.55%;金融投资占比上升1.19个百分点,为24.6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下降2.17个百分点,为11.34%;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占比上升1.34个百分点,为3.60%。

发放贷款和垫款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1. 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37,830.53亿元,较上年增加8,796.12亿元,增幅为6.82%,主要是本行境内贷款增长推动。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64,976.78亿元,较上年增加541.54亿元,增幅为0.84%,主要投向基础设施行业等领域。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93.2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34.82亿元。

个人贷款和垫款58,398.03亿元,较上年增加6,459.50亿元,增幅12.44%。其中,个人住房贷款47,535.95亿元,较上年增加5,405.28亿元,增幅12.83%;信用卡贷款6,513.89亿元,较上年增加877.76亿元,增幅15.57%;个人消费贷款2,101.25亿元,较上年增加174.73亿元,增幅9.07%,主要是“快贷”个人自助贷款增加。

票据贴现3,083.68亿元,较上年增加1,858.73亿元,增幅151.74%,主要是为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

海外和子公司贷款和垫款11,004.06亿元,较上年减少431.63亿元,降幅3.77%。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本集团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结合信贷资产质量的变化计提损失准备。于2018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为4,176.23亿元。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贴现损失准备为9.46亿元。

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贷款按五级分类的分布情况。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不良贷款包括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贷款。

负债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

1.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负债总额21.2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9,025.43亿元,增幅4.44%。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7.11万亿元,较上年增加7,449.24亿元,增幅4.55%,考虑加入应计利息因素,实际增加5,676.75亿元,增幅为3.4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18,476.97亿元,较上年增加1,270.63亿元,增幅7.38%;已发行债务证券7,757.85亿元,较上年增加1,792.59亿元,增幅30.05%,主要是发行了两期境内二级资本债券共计830亿元;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5,543.92亿元,增幅1.30%。相应地,在负债总额中,吸收存款占比为80.58%,较上年上升0.08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占比为8.70%,较上年上升0.24个百分点;已发行债务证券占比为3.66%,较上年上升0.73个百分点;向中央银行借款占比为2.61%,较上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吸收存款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

于2018年12月31日,本行境内公司存款86,673.22亿元,较上年下降0.39%,主要是受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存款集中交存央行影响,公司定期存款有所下降;本行境内个人存款77,711.65亿元,较上年增加6,653.52亿元,增幅9.36%,在境内客户存款中的占比上升2.32个百分点至47.27%;海外和子公司存款4,929.42亿元,较上年减少641.27亿元,在吸收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2.88%。境内活期存款91,257.88亿元,较上年增加2,324.54亿元,增幅2.61%,在境内客户存款中的占比为55.51%;定期存款73,126.99亿元,较上年增加3,993.48亿元,增幅5.78%,在境内客户存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提高0.75个百分点至44.49%。

已发行债务证券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及构成情况。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股东权益19,915.94亿元,较上年增加1,957.67亿元,增幅10.90%,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增加1,039.51亿元,考虑期初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因素,实际增加2,152.18亿元,增幅为12.12%。由于股东权益增速超过资产增速,总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上升0.46个百分点,达到8.58%。3.3 业务运作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本集团坚持稳健经营和创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创新推出一系列培育业务优势的战略举措,以深化经营管理改革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激发内生活力,以全面主动管理有效化解经营风险,取得了喜人业绩。

凝心聚力推动战略落地。应用新理念新技术推动金融生态培育,由拓商户升级为平台展业。构建住房租赁生态圈,打造全国最大的阳光租赁服务平台,与全国326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签订了平台合作协议。构建“惠懂你”一站式服务平台,使普惠金融服务触手可及,发挥大行引领作用。普惠金融贷款余额6,310.17亿元,较上年增加2,125.15亿元,增幅50.78%,余额和新增均居行业首位。创新“小微快贷”系列产品和平台化经营模式,累计投放贷款超过7,100亿元,惠及小微企业55万户。推广“裕农通”乡村普惠服务平台,全国覆盖超过25%行政村。运用现代金融科技,打造公有云、开放银行、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平台,加快建设和推广住房租赁、党群、宗教、教育、智慧社区、安心养老等综合服务平台,向同业输出金融科技能力。

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摆在经营工作的首位。支持国家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领域贷款余额3.46万亿元,保持同业领先优势。通过债券、表外理财和子公司等渠道满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综合投融资规模4.7万亿元。助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近4,000亿元,产能过剩行业信贷余额持续下降;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绿色信贷余额1.04万亿元,成功发行首笔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债券。稳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累计签约金额7,233亿元,落地金额1,534亿元,保持市场先发优势。适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丰富多层次消费信贷产品供给。

以数字化平台拓展新零售,个人银行业务价值贡献提升。聚焦价值创造打造卓越客户关系。发挥集团优势,推行个人客户星级服务和个人客户综合服务方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推进个人客户“千人千面”式精准营销和定制化服务。以开放共享和用戶思維为导向,推进民生服务、商户消费等场景平台化整合,信用卡消费交易额2.99万亿元,客户总量、贷款余额和资产质量等核心指标保持同业领先。拓展移动支付和场景布局,打造“龙支付”企业级数字支付品牌。围绕客户资金流和资产配置,完善“龙财富”个人财富管理平台。依托营业网点提供“有温度”的银行服务,打造开放式智能银行。加快推进门店数字化,集成现代科技打造数字化智慧银行网点和数字化展厅,运行智慧柜员机49,687台,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服务。着力提升数字化零售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反欺诈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2018年末,本行境内个人贷款余额5.84万亿元,增幅12.44%,最大零售信贷银行地位更加巩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居同业首位。个人银行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397.34亿元。

坚持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培育交易性业务新优势。提升交易性业务竞争力。大力拓展结算账户,推进现金管理产品“智能化、移动化、平台化、国际化”创新。新型结算产品实现收入49.8亿元,增幅23.6%。增强投行业务交易撮合能力、服务集成能力、资金组织能力和全面金融解决方案设计能力,非金融债券承销收入、发行规模和期数连续8年市场领先。新型财务顾问业务收入逆势增长10.41%,其中并购财务顾问收入翻番。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6期对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2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6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增强金融市场业务交易能力和做市报价能力,债券投资组合收益率同业领先。创新托管产品,优化运营模式,托管规模达到12.22万亿元。推进区块链贸易金融平台建设,实现在福费廷、国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领域落地应用,累计交易金额超过2,000亿元。

致力精细化管理和改革创新,筑牢可持续发展基础。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以“运营智能化、管理智能化”为目标,逐步建立开放共享、高效协同的集团智能运营体系。完善云生产平台管理机制,延展平台功能,拓宽行业应用,实现运营需求和资源智能精准匹配。部署贯穿客服业务全流程的智能客服机器人,实现电话、网络、移动在线等多渠道创新协同,企业级远程金融服务平台“云客服”建设引领同业。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精细化管理推进方案(2018-2020年)》并付诸实施,从扁平化管理、资源配置、风险合规、协同机制、系统运营、员工积极性调动等六个方面着力,培育精细化管理文化。深化经营管理改革激发新活力。本行率先获准设立理财子公司;成立首家银行系住房服务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助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发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成立上海大数据智慧中心和风险计量中心,提升精益生产和精准控险能力。

注重风险规律性把握,完善全面主动管理体系。在市场变化中保持风险判断的独立性,以及风险偏好与经营目标一致性。以风险导向推进信贷行业和客户结构调整,增进风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敏感性。应用大数据提升综合授信的质量,严把风险准入关。借助金融科技完善集团统一信用风险监控体系,提升信贷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期风险管理,建立企业级预警平台。推进贷后管理专业化和押品管理集约化,拓展市场化处置风险渠道。2018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008.80亿元;不良贷款率1.46%,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8.37%,较上年提升37.29个百分点。加强市场风险防范和直营业务管理,稳妥应对汇市、债市、股市的波动,规避风险交叉传染。坚持稳健审慎流动性风险管理原则,前瞻性预判内外部资金形势和资金形态变化,在确保支付结算安全的同时发挥了大行市场稳定器作用。强化违规损失统计和岗位管理,推动专业技术工具应用,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效能。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着力强化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相关监管要求,建立立体式管理机制。审计作用和能力持续增强,形成强有力的第三道防线。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有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和包括海外业务及附属公司在内的其他业务。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各主要业务分部的利润总额情况。

2018年,本集团公司银行业务实现利润总额741.68亿元,较上年下降10.34%,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的24.07%;个人银行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397.34亿元,较上年增长1.45%,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的45.34%,较上年下降0.61个百分点;资金业务实现利润总额847.35亿元,较上年增长55.14%,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的27.50%,较上年上升9.28个百分点。

3.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

由于本行已转让所持27家村镇银行全部股份,2018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再包括村镇银行。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该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2018年1月1日。该变化构成了会计政策变更,且相关金额的调整已经确认在财务报表中。本集团未在以前期间提前采纳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过渡要求,本集团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

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按修订前金融工具准则编制的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相比,本集团股东权益减少194.51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19-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辞任的公告

(2019年3月27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年龄原因,王祖继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辞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王祖继先生表示能够为本行服务,感到非常荣幸,对本行董事、监事、管理层和员工的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并祝愿本行事业蓬勃发展,更加辉煌。

王祖继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将依法严守本行商业秘密。

本行董事会对于王祖继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推动本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所创建的稳健经营和创新发展经营管理理念及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对于在健全全面主动风险管理体系,提出并推动实施金融科技战略,打造智能运营体系和精细化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深表谢意。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19-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3月27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9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刘桂平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刘桂平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刘桂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长任职资格和条件。刘桂平先生需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在刘桂平先生的任职资格核准之前,由本行董事长田国立先生代为行使行长职权。

刘桂平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刘先生担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福建省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零售银行业务部(零售产品部)负责人;1994年5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肇庆市分行副行长、东莞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刘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0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系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下转6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