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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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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明焱、朱惠照与李振皓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预案进行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寿仙谷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审计委员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寿仙谷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无异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案》,预计2018年度向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关联采购金额为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注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国药馆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更名为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3、银行借款

4、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公司就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森宝合作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之弟弟李明朝和李明忠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于2010年9月14日由李明朝、李明忠、谢新荣、何其升、王新德等5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出资总额为5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二)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寿仙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寿仙谷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四)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门诊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五)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商业银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公司系在评估森宝合作社所提供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市场价格等因素后,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公司向森宝合作社的采购单价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相比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公司对庆余寿仙谷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对方回春堂寿仙谷馆、方回春堂门诊部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公司向庆余寿仙谷、方回春堂寿仙谷馆及方回春堂门诊部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其他非关联经销客户,但差异较小,主要原因系考虑到不同经销商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等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不同经销商执行略有差异的产品折扣政策,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与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之一,享受的产品折扣略低于经销商市场平均折扣。

3、公司在武义商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利率与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而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饮片”)、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制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0%,均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寿仙谷药业、寿仙谷饮片、康寿制药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宁波银行金华武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系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有效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三)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四)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0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4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332.3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6.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6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8,000,000.00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为前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于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19年度的审计报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自201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明焱先生、朱惠照女士、李振皓先生、孙科先生、郑化先女士、徐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轶男女士、王雪先生、韩海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李明焱先生、朱惠照女士、李振皓先生、孙科先生、郑化先女士、徐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意张轶男女士、王雪先生、韩海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焱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老字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义寿仙谷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朱惠照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义寿仙谷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监事。

李振皓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药学博士,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孙科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GCP项目主管、浙江华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浙江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郑化先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市乌鸡精厂浙江地区销售经理、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徐靖先生, 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质保中心总监。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轶男女士,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0年10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先生,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08年1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今,任天马论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上海亿山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放马过来(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尚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铝团(上海)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海敏先生,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1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处副处长;2015年2月至今,任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子贵先生、胡凌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将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相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子贵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武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武义县审计局局长、武义县国资办主任,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行政总监。

胡凌娟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起在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精彩化工有限公司等任职,2011年10月加入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食品研发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

履行方式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先生与公司协商,公司董事会提议对实际控制人及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单一投资人李明焱先生在寿仙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过程中出具的《关于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注销事宜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中的部分承诺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原承诺情况

武义县真菌研究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先生于2001年3月26日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武义县真菌研究所与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共同持有“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与公司共同持有“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因无法将武义县真菌研究所纳入到公司上市主体范围内,同时考虑到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李明焱先生与公司协商后决定在上述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注册批件的权利人变更为寿仙谷药业后,注销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在此之前,由寿仙谷药业以独占方式使用上述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单一投资人李明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完成上述‘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及‘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转让事宜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注销事宜。自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武义县真菌研究所积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及“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转让申请,并分别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5月9日、2017年5月17日收到正式受理文件。

二、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的原因

在履行承诺过程中,因拟申请转让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或批准证书不符合2016年7月1日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审评意见建议相关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在修改产品名称后方可继续转让。

考虑到“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为公司主营产品,修改产品名称将对产品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上述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或批准证书均由公司以协议约定的独占方式使用;同时,李明焱先生、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已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经李明焱先生、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及公司协商,出于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利益等综合考虑,故调整原承诺履行方式。

三、调整履行方式后的承诺

原承诺的“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胶囊”、“寿仙谷牌铁皮枫斗茶”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或批准证书的转让事宜及武义县真菌研究所注销事宜,调整为武义县真菌研究所与李明焱先生作出新承诺如下:

“武义县真菌研究所将无偿地、永久性许可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独占使用其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所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及相关技术,其自身不得使用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及相关技术,亦不得将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及相关技术转让、出租、质押、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自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承诺事项的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承诺事项的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履行方式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寿仙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7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年来,武义县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更好的满足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通过长期考察和反复论证,公司拟开设一家以医治老年病为特色的一级综合医院。

基于此,董事会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筹建(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定型包装食品销售;食用菌菌种批发;含茶制品及代用茶(代用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生产。中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研究;原生中药材(除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甘草、麻黄草)、蔬菜、水果、食用菌种植、收购、销售;初级食用农副产品分装;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谷物、薯类的种植、销售;化妆品、食品、药品的检测服务;非医疗性健康知识咨询服务;化妆品、洗涤用品的销售;糕点加工;旅游资源管理;淡水鱼的养殖、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鲁美忠已主动辞职,根据《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由公司代管的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委托张德荣独立董事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了《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2018年3月7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www.sxg1909.com)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7日,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寿仙谷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拟就本次激励计划定向发行41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26名激励对象384.46万股,预留34.94万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寿仙谷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员由226人调整为157人,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31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353.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

5、截至2018年6月1日止,公司已收到15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353.46万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85,325,244.00元,其中计入股本3,534,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81,790,644.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12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授予的353.4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获授的全部56,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考核结果为“B”与“C”人员第一期不能解除限售的59,075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由公司代管的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为115,075股,回购价格为24.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以2019年2月2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65.9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

8、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吴丽敏获授的全部3,821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由公司代管的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并收回由公司代管的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

根据《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5年内,因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50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为0.13%,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1%。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4.14元/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17年权益分派红利由公司代收,若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但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股权登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相关回购注销事项亦尚未办理完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本次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收回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4.14元/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收回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根据《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阶段的必要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3,334,600元减少至143,330,100元,以上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但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股权登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相关回购注销事项亦尚未办理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债权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联系人员:张剑飞

邮 编:321200

电 话:0579-87622285

传 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 13点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寿仙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寿仙谷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2、14-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振皓、李振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上接97版)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