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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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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19-012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5,082,8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泽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参股了证券、银行、产业基金等金融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最新跟踪评级的时间将于公司年报出具后两个月之内发布、评级结果将在深交所网站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已发布的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结果为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的,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公司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公司党委、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奋力拼搏,稳中求进谋发展、力争创造好效益。报告期内,完成上网电量5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销售蒸汽348.37万吨,同比增长5.64%;实现全年营业收入31.19亿元,同比增长5.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减少55.5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①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a.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b.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c.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d.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e.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f.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g.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h.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i.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j.“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②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如下:

a.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c.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d.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自文件颁布之日(2018年6月15日)起实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自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①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除报表科目列报调整及比较数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名称和金额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元

②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广州恒翔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并出资设立孙公司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

本期出资设立子公司广州恒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90%,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持股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钟英华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