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以总股本8,904,397,7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9,866,799.83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509,720,870.59元,提取盈余公积150,972,087.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86,522,832.79元,扣除当年母公司分配2017年度股利1,202,093,693.28元,支付其他权益工具股利126,600,000.00元,2018年度可分配的利润为2,516,577,923.04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904,397,7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202,093,693.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2%,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71号)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855,4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97.15元,扣除发行费用55,570,366.24元(其中承销费用52,000,000元,其他费用共计3,570,36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44,429,630.91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师报字【2014】第114493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947,999,997.1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52,000,000元),并将该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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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17年完成。2018年4月20日,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剩余资金5,996,746.04元(含存款利息)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7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830,08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9,479,997.97元,扣除发行费用9,250,830.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0,229,167.89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99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51,479,997.97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8,000,000元),并将该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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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已于2017年完成。2018年4月20日,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剩余资金189,263.15元(含存款利息)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 2013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4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开设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与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开设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承诺用于募投项目。报告期,公司办理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及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中,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是使用募集资金为各子集团施工企业购置施工机械设备,无法对各单项设备的经济效益进行核算。向七家建筑施工及建筑设计类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使用募集资金对该些公司注资,不适用于经济效益计算。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于经济效益计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内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偿还上海建工常州武进高架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金坛金武路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昆山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贷款的自筹资金,置换的资金总额为85,266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办理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概况
2015年9月1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资金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的金额从原计划的23.000亿元调整为19.500亿元。除却已于2014年12月用于上海建工昆山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15.000亿元,尚余4.500亿元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对该公司进行增资,由其开展“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的金额从原计划的5.300亿元调整为2.595亿元。上述二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5.650亿元,变更为对上海建工集团南昌前湖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江西省南昌市前湖大道快速路工程(西外环-朝阳大桥)BT项目。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原因
1、昆山中环BT项目已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工程交工验收,4月30日通车试运行。由于昆山中环BT项目项目业主方为了降低该工程前期费的融资成本,于2015年5月与昆山中环签署了《关于昆山中环项目竣工交付等相关事宜的备忘录》,确认将昆山中环BT项目投资暂定额由108.47亿元调整为96.85亿元(最终由工程交工结算审定价金额为准)。与此对应,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含公司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由原计划的38.47亿元调整为34.97亿元,可节余募集资金3.5亿元。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部分目标工程由于施工方案、工艺变更,原计划采购的部分专用设备(如Φ15m盾构机、350t履带吊、TRD-E型工法机等)将暂停采购。同时,公司后续拟竞标的项目、在建的重大工程,需要公司装备新型的设备。
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急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列示的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发生了较大的差异。因此,公司计划更新部分设备采购的清单,装备更先进、更适宜业务发展需要的设备,提高市场竞争力。
变更后的拟采购设备包括地下空间开发、基础施工设备和钢结构吊装设备二类型,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5,950万元,可节余募集资金21,500万元。
综上,公司将“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和“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6,500万元变更为对上海建工集团南昌前湖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江西省南昌市前湖大道快速路工程(西外环-朝阳大桥)BT项目。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廿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事项。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上海建工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建工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上海建工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海建工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2014年度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7年度全部完毕,公司于报告期内办理了专户销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资金(含利息)转入公司基本户。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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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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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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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关联董事悉数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简称“建工总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2018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20.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较上年度增加18.66%,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21%,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6.63%,少于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20.80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经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30.25亿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可能由于统计分类变化调整交易类别分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交易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总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自有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租赁,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
(2)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原上海建工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39%),主要经营范围为: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建筑五金、再生集料、汽车配件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混凝土构件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泵送及泵管配件维修,仓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混凝土、构件、砂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混凝土粉碎、码头装卸、汽车修理等。
(3)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和租赁,金属结构件加工,汽车维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建筑技术业务咨询,劳动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4)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材性土工试验,建筑机械修造及租赁,汽车修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业务。
(5)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6.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的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上海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6)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租赁,周转设备材料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
(7)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及结构件修造和租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地产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8)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10)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1)上海建工医院,开办资金2208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举办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12)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科技咨询业务,代理招投标业务,建设监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审价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协调及技术资源交流业务。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3)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木材、环境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木材及木制产品检测;销售仪器仪表,粘胶剂等,为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
(14)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
(15)宁波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7103万元人民币,系由公司与宁波都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持股40%),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展服务;酒店管理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企业董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方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对方采购劳务、分包专项工程和购买、销售建材、租赁房屋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本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本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为主,本公司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对于上述分包工程关联交易一般是参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以及当时人、机、物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后确定。根据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协议书规定,上述关联公司并不当然成为工程分包商,本公司可根据其他工程承建单位的报价确定分包商,但在同等报价条件下选择上述公司作为分包商,并需逐笔签订有关《工程分包合同》。
由于建筑材料及预制件的数量、品种及规格繁多,其市场价格随供求关系上下浮动,且无法准确地求证市场价格,因此本公司无法详细披露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本公司采购上述产品一般采用竞价方式,关联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辅助生产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关联公司向其他企业供应价格或市场价格,否则本公司可选择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采购产品需对具体采购事项逐笔签订有关《供应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形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建工总公司及下属之其他公司之间,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这种关系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继续存续。但由于工程分包、施工劳务和建材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建工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并不居于垄断地位,因此上述业务关系的替代性很强,本公司可方便地通过第三方取得相同的商品和劳务。而且上述业务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因此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建工总公司续签了《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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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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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预计2019年度担保总额为531亿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41亿元的担保,同意子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不超过90亿元的按揭担保,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
二、2019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一)担保的内容
上述额度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下列8种类型的担保或反担保:
1、融资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153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22%。
2、投标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投标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5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1%。
3、履约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履约保证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210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56%。
4、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预收款退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47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12%。
5、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工程质保期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6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3%。
6、信用证履约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13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8%。
7、财产保全保函反担保,即由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财产保全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7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5%。
8、为销售产品提供按揭担保,包括公司下属房产公司与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银行签订三方按揭担保贷款协议而形成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公司下属建筑机械生产企业与客户、银行签订机械产品按揭担保协议产生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本年度该类担保的金额约为90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95%。
上述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担保种类及担保方式,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
(二)担保对象
上述额度的担保中,前7类担保或反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依照股权比例提供对应比例的担保)。公司预计于2019年向下列17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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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担保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