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19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分项之间的比例。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担保总额执行当年度担保事项。
上述授权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以及销售产品过程中提供按揭担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此类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且总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度期末,公司尚在担保期的担保累计金额为237.64亿元,低于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为330亿的对外担保总额,其中:因公司(或子公司)融资出具的担保余额为33.43亿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施工承包业务中提供的投标保函反担保、预收款退款保函反担保、履约保函反担保、工程质保期保函反担保、财产保全保函反担保余额为137.26亿元;子公司为销售产品提供按揭担保余额为66.68亿元。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被收购前已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开具的工程保函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0.27亿元。
2018年度末,公司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2018年度期末净资产的76.47%。除上述担保,公司未发生其他担保事项,无重大逾期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中,前二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第三类担保的对象包括从公司下属房产开发企业购买房屋的客户和从公司下属建筑机械生产企业购买建筑机械的客户。上述企业为销售产品与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的客户、银行签订三方按揭担保贷款协议而形成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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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均遵循同一维度的标准,根据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析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表(数据为2018年度经审计数据)。
(单位:亿元)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新报表格式,公司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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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报表格式的必须;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关联董事悉数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16年与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鉴于上述协议的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协议有效期行将期满,因此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经审查,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总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2018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20.6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2%,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6.6%,少于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20.80亿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工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所形成的产业链很长,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保持着协作配套关系,因而形成了公司与这些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建工总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商品(产品)供应、服务提供(含房屋租赁)等二大类。
其中,商品供应的范围及内容包括:辅助生产产品的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的供应、其他商品的供应;服务提供的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包括建筑、装饰、园林等工程)承包及管理服务、海外在建工程项目托管服务、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中小设备租赁及服务、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生活、后勤、保安等综合服务、其他服务提供。
建工总公司部分附属企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大量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助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有限的资源汇聚在主营业务的关键环节,提供效率。
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长期租用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的物业、土地开展日常经营,相关物业及土地是这些公司正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
公司于2016年与控股股东建工总公司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鉴于该协议的三年有效期行将期满,且根据协议约定,本协议期限届满可以经由公司、建工总公司双方续签书面协议而展期,因此公司拟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总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自有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租赁,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
(2)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原上海建工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39%),主要经营范围为: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建筑五金、再生集料、汽车配件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混凝土构件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泵送及泵管配件维修,仓储,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混凝土、构件、砂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混凝土粉碎、码头装卸、汽车修理等。
(3)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和租赁,金属结构件加工,汽车维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建筑技术业务咨询,劳动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上海东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益建建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4)上海建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材性土工试验,建筑机械修造及租赁,汽车修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业务。
(5)上海建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6.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的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货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上海地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6)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修造.租赁,周转设备材料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
(7)上海建七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建筑机械及结构件修造和租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地产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8)上海群利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10)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1)上海建工医院,开办资金2208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举办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12)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科技咨询业务,代理招投标业务,建设监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审价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协调及技术资源交流业务。上海诚杰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东锦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
(13)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人民币,系建工总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木材、环境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木材及木制产品检测;销售仪器仪表,粘胶剂等。
(14)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为建工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对于上述分包工程关联交易一般是参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以及当时人、机、物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后确定。根据本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协议书规定,上述关联公司并不当然成为工程分包商,本公司可根据其他工程承建单位的报价确定分包商,但在同等报价条件下选择上述公司作为分包商,并需逐笔签订有关工程分包合同。
由于建筑材料及预制件的数量、品种及规格繁多,其市场价格随供求关系上下浮动,且无法准确地求证市场价格,因此本公司无法详细披露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比较。本公司采购上述产品一般采用竞价方式,关联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辅助生产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关联公司向其他企业供应价格或市场价格,否则本公司可选择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采购产品需对具体采购事项逐笔签订有关供应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形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建工总公司及下属之其他公司之间,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这种关系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继续存续。但由于工程分包、施工劳务和建材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建工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并不居于垄断地位,因此上述业务关系的替代性很强,本公司可方便地通过第三方取得相同的商品和劳务,而且上述业务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因此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五、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方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仍由公司(并代表其附属企业)和控股股东(并代表其附属企业)双方就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一份协议,以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具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交易双方应就某一具体的商品供应或服务提供另行签署相关合同。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3月18日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回避了表决)。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本年度公司计划对外投资总额为290亿元,其中:城市建设投资总额200亿元;房地产开发储备项目投资60亿元;其他对外投资总额30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总额,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19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板块之间的比例;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投资年度计划额度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暂按公司上一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总额执行当年度对外投资。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内容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于2019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与上述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回避了表决)。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沪建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3月18日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真实。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报告期,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监事会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内控失效而导致的资产重大损失的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2、3、4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上接7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