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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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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1,审议同意向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19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9-2,审议同意向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预计2019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5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9-3,审议同意向余玉娇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19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通过。

9-4,审议同意向杨海进行关联销售,预计2019年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所有7位董事一致通过。

10、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制定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注: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高管薪酬按自其聘任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进行统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对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人2019年度津贴总额为5万元(税后)。

2、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公司董事、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参照公司所在地区及同行业公司的一般薪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3、公司监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津贴,以其所在的具体岗位确定其薪酬。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案主要内容: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本总数117,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税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司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518,567.95元,其中,母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115,103,001.6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1,510,300.16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18,217.8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107,810,919.31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本总数117,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794,00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达31.52%;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全部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进行转增),共计转增46,928,0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数将由117,320,000股变更为164,248,000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负责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情况及相关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结合发放股票股利的形式,预案的制定有效征集并反应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目前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48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22.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094,1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2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资金余额为24,315,241.59元,此外,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为170.22元,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为392.70元,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为0.01元,证券账户资金余额系募集资金在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间产生的活期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1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进行增资,合肥新沪所获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肥新沪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合肥新沪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新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9,728,414.68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0 号《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本着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 5,000 万元。增加后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2.1 亿元,其中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合肥新沪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20万台农用水泵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72万台屏蔽泵扩能项目”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19年12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9月延期至2019年12月。除此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1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大元泵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立信2018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立信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2018年度应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2019年度报酬。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能够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8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在本议案的有关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年度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事项。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关联方名称简称释义见本公告“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下同)。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主要介绍

1、含山大兴金属

全称为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安徽含山工业园区鑫之源东路(含山县林头镇);经营范围:铝压铸件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山大兴金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参股并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大元石油

全称为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温岭市泽国镇天皇村;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零售(限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大元加油站经营)。 非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非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批发、零售。

大元石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余玉娇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4、杨海

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杨德正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信用和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一)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二)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四)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5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1.5亿元,其中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8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2.42元,募集资金总额47,082.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3,17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6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与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873.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30.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429.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已购买的但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肥新沪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1亿元,均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目前,公司及合肥新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情况

1、管理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管理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19年3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管理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及时公告公司购买的具体投资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4、管理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银行结构性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组织。

5、管理期限: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公司将与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存储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83版)

1、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注意到,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中,5笔理财产品将于前次12个月授权期限即2019年03月28日后到期,提请公司确保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期限可有效衔接、覆盖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间,确保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公司未来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关注所购产品期限,确保理财产品到期日不晚于当次授权有限期限。保荐机构亦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