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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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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进行银行理财的资金余额总共不超过75,000万元。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水平,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 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调整后本期金额139,708,683.08元,追溯调整后上期金额90,652,438.73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整后本期金额21,236,202.77元,追溯调整后上期金额26,684,896.56元;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960,345.13元和上期金额567,103.72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74,170,474.49元,上期金额62,253,879.18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新增列示“其中:利息费用”本期金额10,380.15元和上期金额378,508.09元,新增列示“利息收入”本期金额1,974,903.67元和上期金额2,171,909.28元。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此项调整对公司数据列示没有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及第3-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167917;传真:010-51167918。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4月18日15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公告编号:2019-024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481.6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2.54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为513.35万元。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79.5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979.56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6,30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募集资金34,200.0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30万元,收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为413.26万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别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和西北(西安)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华东(上海)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与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西北(西安)基地建设项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子公司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与子公司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华南(广州)基地建设项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建设项目的事项,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与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建设项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7年6月28日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署了《北京银行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公司将在开户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账户内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7日止。该合同于2018年续签,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18 年 6 月 28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7日止。2017年7月31日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开户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账户内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2018年3月22日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办理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协定存款业务,账户内协定存款的最低协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协议生效日为2018年3月22日,协议到期日为2019年3月21日,到期后还需办理展期。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华北(北京)基地建设暨总部搬迁扩建项目原备案(京通州经信委备案[2013]14号)到期后,在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请新的备案(京通州经信委备案[2016]51号)时,根据现行北京市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命名的规范要求,将该项目原名称“华北(北京)基地建设暨总部搬迁扩建项目”变更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建设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金额为10,9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说明与实际情况一致。

九、备查文件

(一)保荐人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